CCTV.com消息(360度):在重慶市九龍區人民法院今天上午的通報會上,法院負責人指出:此案將於今日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進入執行程序。同時我們注意到,法院也指出:本案在執行過程中,執行和解以及申請人自願撤回申請皆有可能,至於是否需要實施強制執行,目前尚不能確定。
這幾天,這件事情引起了大範圍的關注,在重慶當地更成了人們茶余飯後談論的話題。
近日,“史上最牛釘子戶”事件引起人們廣泛關注。昨天是小樓被法院限期自行拆遷的最後一天,由於很多網站將"自行拆除"誤傳為"強制拆除"的日期,昨天,"最牛釘子戶"的命運引發了人們的廣泛關注。
最關心這件事的還要數重慶市民。一大早工地旁就出現了看熱鬧的人群,工地現場雖然已經圍上了竹籬笆,可還是有好奇的人想方設法探頭探腦;另一些人則採取登高遠望的措施,爬到工地附近的輕軌車站上駐足觀看。
大批記者涌往事發地點,小樓的主人吳女士乾脆在自家房後開起了新聞發佈會。
記者專稿──媒體觀點鏈結
本來是一起普通的拆遷糾紛,現在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其實這也是一件好事,更多的討論、更多的觀點,應該可以碰撞出更多的好辦法,來促進類似問題的解決。現在我們就來看看拆遷的社會背景以及由這起事件生發出的各方觀點。
對於"重慶釘子戶"所造成的影響,各家媒體也紛紛發表意見,在昨天的所有的相關評論中,我們看到了不同的觀點,有一家媒體認為,《"最牛釘子戶"是我們的好榜樣》,馬上,另一家媒體就發表了反對意見,文章的題目也針鋒相對,叫作:《宣揚最牛釘子戶的榜樣作用是危險的》,指出:國家要發展,發展的最大受益者是人民。人民的利益要保護,政府義不容辭。讓國家利益和個人利益之間達到最好的平衡,政府和經濟組織要公平盡責,個人也理當如此。
鋻於這起事件發生之前,恰逢《物權法》高票通過,《新京報》發在文章《以"公共利益"標準審視"釘子戶"拆遷》,文章指出:最牛釘子戶"的出現以及《物權法》的即將實施提醒我們,解決什麼是"公共利益"迫在眉睫。
主持人:其實,人們對重慶釘子戶的關注源於多年來人們對拆遷問題的關注。從各界的爭論中,我們可以看到這樣一些關鍵詞,比如:個人利益、公共利益、利益平衡……等等。這些利益如何平衡確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其實,類似的情況在其他地方已經發生過,結果並不相同。
這戶人家坐落于上海市靜安區,據説拆遷時房主與開發商沒能達成統一意見,爭執也是相當地厲害。恰好也因為這戶人家的房子坐落于路邊,最後開發商採取了避讓的做法,就形成了現在的局面。
這棟房子坐落于貴州省黔東南州,同樣是在拆遷過程中發生了矛盾,住戶拒絕拆遷,耗時三年,最後,這棟民居被依法強制拆遷。
在拆遷問題中,出現不同觀點是很難避免的。拆遷者和被拆遷者的矛盾糾結在"利益"這個焦點上往往使問題更加難辦。到底哪些問題應該強拆,哪些不能強拆?所謂"釘子戶"的行為怎樣認定?哪些要求是合理的,哪些又是不合理的呢?……
為了規範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行為,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2003年12月30號,建設部已經頒發了《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在過去相關條例的基礎上特別增加了行政調解程序,建立了拆遷聽證制度,確立了拆遷補償安置標準的裁決原則,規範了拆遷強制執行行為。雖然有了這些規定,但是在目前以及以後,如何解決雙方的利益矛盾仍將是非常考驗政府能力的一件事。我們希望重慶"釘子戶"事件最終能夠得到妥善的解決。
責編: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