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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産入憲奠定物權法基礎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3月01日 12:15 來源:

憲法修正案穩定民心,極大鼓舞民營企業的生産積極性

來源:新京報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産不受侵犯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04年修正)第十三條

  雖事隔三年,但63歲的黃振?手持憲法單行本,站在自家房前,對前來強制搬遷的人員説“私有財産不受侵犯”的一幕,仍讓不少人記憶深刻。

  他説,房子是他從父親那裏繼承來的祖産,是私有財産,但有關部門卻是按“公房”的算法給他補償。

  2004年4月1日上午,面對強制搬遷人員,黃振?老人拿出一本剛剛發行的憲法單行本,其中一頁被特意折起,藍色圓珠筆畫出一句“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産不受侵犯。”這是他專門跑到書店買的剛剛修改過的一本憲法。

  這是“私産入憲”後,北京第一例公民用憲法修正案維權的事件,也是當年最震動的新聞事件之一。不管事件本身怎樣,老人用憲法維權的做法讓學者們感慨不已。

  此前的18天,2004年3月14日,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一共有13項內容,其中,最引人關注的一條就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産不受侵犯。”

  在此之前,“私産入憲”已在社會各界展開長期討論。全國工商聯從1998年“兩會”開始,一共三次提出,要求立法保護私有財産。全國人大代表中的民營企業家代表也在同時提交了相同的議案。

  此時,社會上也産生了一些不同意見。有學者在媒體上提出,“神聖不可侵犯”的概念已經過時,不能把財産絕對化;而政府必要時可以依照法律有償或徵收私有財産。

  但支持的意見認為,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只有在憲法中規定了私人財産的保護原則,才可能在民法、刑法中得到細化,才可能在相關的司法、行政執法中得到貫徹,最終澄清人們頭腦中的模糊認識。

  2004年3月,憲法修正案在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一張寫著人民權利的紙”日益走進人們生活。

  而修憲關於私有財産的規定,極大鼓舞了民營企業家的生産積極性,而城市拆遷戶、被徵地農民等弱勢群體,也同樣受益匪淺。

  據統計,2002年、2003年GDP增長率分別為8%和9.10%,而2004年則猛增至10.1%,是10年來增幅最大的一次。

  雖然,這不一定説是私産入憲拉動的必然結果,但學者們相信使私有財産的政治經濟地位更加明確,消除了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後顧之憂,無疑給私營企業主吃了一顆定心丸,非公有經濟發展的空間和潛力變得更大。

  “私産入憲”,由此成為中國推行經濟改革以來最重要的歷史事件之一。

  今年,全國人代會將審議物權法。2月27日,全國人大代表王晶説,正是當年“私産入憲”才奠定了物權法出臺的基礎。

    2004年人大政協大事記

  3月12日

  政治協商會議章程修正案獲得通過

  新修訂的政協章程對政協委員的條件、權利、義務作了進一步的明確規定。

  3月14日

  憲法修正案通過

  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14日下午經過投票表決,高票通過憲法修正案。表決票數是:贊成2863票,反對10票,棄權17票。

  4月

  政協考察濱海新區整體發展

  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組成了“天津濱海新區整體發展與循環經濟”專題考察團,先後兩次進行調研,形成了《關於進一步發揮天津濱海新區在振興環渤海區域經濟中的作用》的報告。

  6月14日

  動物防疫法執法檢查

  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始,赴上海、湖南、新疆等3地進行動物防疫法執法檢查。

  6月23日

  人大常委會要求嚴查審計風暴中問題

  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上,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受國務院委託作審計工作報告,披露了8宗工程及徵地案件、7宗金融大案,牽涉10多家中央政府部委局及國家級企業。全國人大常委會要求對審計出的問題要依法嚴肅處理。

  8月28日

  9部法律修改

  9部法律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上一次性予以修改。這標誌著我國立法進一步提速。

  ★代表回訪★

    “我第一個&&鼓掌”

    全國人大代表王晶至今仍深刻記得憲法修正案通過時情景

  回訪對象:王晶

  採訪時間:2月27日

  身份:福建新大陸科技集團董事長,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

  回訪理由:2003年兩會唯一提出修改憲法的代表。

  2007年2月27日,全國人大代表王晶至今還清晰地記得,在2004年全國人大代表會上,投票表決“修憲”時的情景。王晶是福建新大陸科技集團董事長,是2003年兩會期間,唯一一位提出修改憲法的人大代表。

  3年後的今天,王晶向記者提起她當年提出那份備受關注的議案的原因和情形。

  隨著改革發展,公民手中的私有財産日益豐富,非公有經濟日漸活躍,但是,國家和社會對私有財産的保護卻並沒有跟進。居民房屋被強行拆除、企業財産被侵佔等侵犯私有財産現象不時見諸報端,而出現了這些情況以後,公民都不知道到哪去申訴。

  對此,王晶當時感到很氣憤和不平,在她看來,小到一個碗,大到一輛汽車、一個企業,都是公民私有財産,是不可隨意侵犯的。她認為,把保護私有財産寫進憲法是理所當然。

  王晶説,用憲法的形式把保護私有財産明確起來另外一個意義在於,近幾年來,民營經濟得到長足的發展,但很多民營企業家都有一種“小富即安”的心態,當企業發展到一定的規模,賺了一些錢,就不願意再做更多的投入,他們擔心自己的財産得不到應有的保護,甚至寧願把資産轉移到國外,而在王晶看來這已影響了民間資本的投資熱情,對國家的經濟發展也很不利。

  王晶就是一位女企業家,她最明白老闆們的擔心和困惑。

  王晶意識到,要改變這種現狀,必須從根本法律上加大對私有財産的保護。2003年兩會,她向大會提交了有關憲法修正的議案。

  2004年3月1日,再次到京參加兩會時,她得知自己成為去年兩會期間,唯一提出修改憲法的全國人大代表。“當時我以為他們弄錯了。”王晶自己都感到很驚訝。

  事後更加讓她高興的是,第4次憲法修改,明確了私有財産保護,了卻了多年夙願。

  3年後,王晶向記者談起了當時投票表決時的情景。

  當時,她旁邊是紹興現任市委書記王永昌,投票前兩個人小聲議論,每次表決時都有一定的棄權票和反對票。

  王晶預計是20票的棄權或反對,王永昌預計是80票。表決結果是10票反對,17票棄權,王晶的預計非常準確,多年關注的事情終於有了結果,她興奮地&&第一個鼓掌,然後整個大會堂都響起雷鳴般的掌聲。緊接著,吳邦國委員長宣佈憲法修正案通過。

  ★個案

    私産入憲給他維權的勇氣

  今年春節,陳三軍沒有回四川老家過年,獨自一人在北京。臘月二十八,陳三軍哭了一整天。他接到了妻子從老家打來的電話,説家裏都好,孩子也很聽話,讓他在北京踏實過年。

  工資被拖欠,他決定留京討薪過年

  因與北京城建一公司有關勞務費的官司遲遲未能落判,拖欠工人的部分工資沒能支付,陳三軍無臉回老家過年。他決定留在北京維權,討要屬於自己的合法收入。他堅信一個道理,“憲法裏説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産不受侵犯”。

  陳三軍是典型的四川人,聰明、踏實、能吃苦。在北京建築市場上打拼了16年,經歷了從農民工到包工頭再到勞務公司老闆白手起家過程,逐漸積累了一筆財富。

  但作為百姓眼中的有錢人,陳三軍也有自己的苦衷:“年關難過!”他説,在16年的建築生涯中,沒有遇見一家甲方發包單位在做完工程後順利結賬的,“他們總是以各種理由拖欠,一拖就到年底,工人的工資發不出來。”

  2005年7月,他帶領300多名農民工參加了朝陽區某工程的建設。工程于去年5月底完工後,他説,發包方拖欠其工款200萬元。

  他努力學習憲法,為討薪作準備

  討要了幾次對方都不給,陳三軍將雙方告上法院。朝陽法院雙橋法庭已開庭審理,但直到年前都沒有判決。為了能保證工人回家過年,他將四川老家的房子賣掉,給工人支付了剩餘的部分工資,但還是沒能全部結清。

  陳三軍説,自己沒臉回家,“人家和我一起忙碌一年,到頭來,我不能把錢給人家發齊,你説我還有什麼臉回家。”

  這幾年,陳三軍努力學習憲法等法律知識,就是為了討債時能用得上。他説,自己知道憲法修正案中有關保護私有財産的規定。

  陳三軍説,之前遇到拖欠工程款和勞務費的,他都是軟磨硬泡,或者實在要不回來就自認倒楣。正是因為憲法這條規定,他鼓足勇氣第一次提起訴訟。“正是私産入憲,讓我有了起訴的勇氣”。

  陳三軍説,如果這次官司打贏了,他準備回四川老家發展,把錢全都投進去,大幹一場。

  本版采寫:本報記者 陳俊傑

 

責編: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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