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內蒙古阿拉善12月23日電(記者王宇天 張麗娜)23日記者從松樹灘礦難事故調查組了解到,12月17日發生在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左旗松樹灘煤礦一號井的重大瓦斯事故屬於責任事故。去年該礦二號井就曾發生過死亡2人的瓦斯突出事故。
松樹灘礦難事故調查組在第6期事故調查簡報上説,2006年4月,內蒙古自治區煤礦整頓關閉領導小組辦公室文件確定松樹灘煤礦為急傾斜同煤層上下水平同時開採礦井,存在重大隱患,要求必須停止井下一切作業,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也多次對該礦下達了停止一切作業的指令,9月18日,阿拉善盟有關部門還封鎖了松樹灘煤礦的絞車,但該礦拒不執行指令,擅自組織井下施工作業,導致事故發生,屬於嚴重違法行為。
松樹灘煤礦礦井于2003年7月開工建設,設計建設規模為年産原煤30萬噸,投入近3億元。作為新建礦井,目前尚未申領《安全生産許可證》。2005年6月5日,該礦二號井發生過一起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人死亡。事故發生後,內蒙古烏海煤監分局責令該礦請有資質的部門做出瓦斯突出鑒定,但該礦一直未做。
2006年12月17日,松樹灘煤礦發生重大瓦斯事故,造成3人遇難,6人受傷,4名礦工失蹤。
涉嫌隱瞞松樹灘礦難死亡人數的責任人被行政拘留
內蒙古松樹灘礦難礦方存在瞞報死亡人數重大嫌疑
內蒙古松樹灘礦難4名井下礦工生還希望渺茫
責編:陳昌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