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2月17日 11:41 來源:
解讀六中全會《決定》:建設和諧社會要提高領導班子和幹部的本領
新華網北京12月17日電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對黨的執政能力的重大考驗,對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本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級領導幹部要按照《決定》的要求,不斷提高管理社會事務、協調利益關係、開展群眾工作、激發社會創造活力、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本領,更好地適應領導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需要。
──要加強社會建設理論和社會政策的學習研究和教育培訓。要緊緊圍繞構建和諧社會面臨的一些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戰略性的重大現實問題,加強理論研究,並與我國歷史上和國外關於社會建設理論的研究結合起來,不斷取得積極的研究成果,並根據新的情況及時研究制定符合實際的政策和措施。
──在求真務實中增長領導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才幹。《決定》提出要“大興求真務實之風,激勵幹部真抓實幹,加強檢查監督工作,確保中央的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到實處”。當前,要圍繞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教育、醫療、住房、安全生産、社會治安等方面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深入調查研究,深刻分析産生矛盾和問題的原因,尋求破解難題的思路和辦法,有針對性地研究制定切實有效的政策措施,一個一個加以解決。
──著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領導骨幹隊伍。《決定》提出,“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選好配強領導班子,注重培養選拔熟悉社會建設和管理的優秀幹部”。這是提高領導和諧社會建設本領的重要組織保證。要抓住從2006年初到2007年上半年全國省市縣鄉四級黨委集中換屆的契機,選拔一批熟悉社會建設和管理工作的優秀幹部充實進各級領導班子,進一步增強班子的整體功能。同時把幹部的政治表現、勤政廉政以及思想道德和生活作風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清楚,防止考察失真失實,切實提高選人用人的質量。
責編:霍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