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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政府心慈手軟" 追求最大利益引發礦難回潮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1月29日 04:55 來源:中國青年報
專題:關注安全生産 遏制礦難

    國務院富源縣昌源煤礦瓦斯爆炸事故調查組成立
    江西樂平煤礦事故死亡人數增至7人 
    山西臨汾蘆葦灘煤礦事故具體原因初步查明
    臨汾煤礦事故中2傷勢較重礦工仍在醫院接受治療

    因對轄區內發生重大煤礦安全事故負有責任,11月23日,太原市萬柏林區代區長王清河、副區長寧克強和晉中市靈石縣縣長貢琦、副縣長豐開成被免職。山西省政府“揮淚斬馬謖”,以遏制煤礦生産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然而,11月26日18時37分,臨汾市堯都區河底鄉蘆葦灘煤礦又發生了瓦斯爆炸。當班井下礦工32人,其中8人獲救,其餘24人全部遇難。這是10月24日以來山西省發生的第6起煤礦重特大事故。

    山西是全國煤炭安全生産的一個縮影。國家安監總局有關人士分析認為,進入冬季以來,全國煤礦安全面臨事故回潮和反復的嚴峻局面。煤炭供需旺盛,在利益的刺激下,煤礦企業超能力、超強度生産,加之習慣性違章等突出問題,造成當前礦難頻發。

    瓦斯濃度超標都不讓礦工撤離,礦方甚至還把報警指標人為調高

    蘆葦灘煤礦瓦斯爆炸事故,讓年僅24歲的當地村民劉明剛告別了人世。他的孩子才剛剛過了周歲。

    “礦主只認錢,不顧工人死活,他們太黑心了!”劉明剛的親屬説,前幾天,劉明剛回來説井下瓦斯超標,安全員一直建議停止生産,可礦主強迫安全員把瓦斯檢測記錄填得低一些。礦工們不願下井繼續生産,礦主聲稱“沒事”,還以扣發工資和罰款威脅。

    無獨有偶。在11月5日發生的山西同煤集團軒崗煤電公司焦家寨煤礦瓦斯爆炸事故中,工作面瓦斯濃度頻繁超限,濃度最高超過4%,但礦方沒有採取處理措施,沒有查明原因,沒有消除隱患,也沒有撤人,直至爆炸發生,致47人遇難。

    該礦礦工反映,為減少瓦斯檢測儀自動報警次數,礦上有時會把報警的指標人為調高。本來瓦斯報警探頭到了0.1就報警,就必須停止生産,但是管理人員卻把它調成0.5。探頭測出的瓦斯含量太高,他們就拿水衝,報警器就不響了。

    “瓦斯超限了不撤人,停了電不撤人,真正的原因就是為了讓我們多挖煤。”礦工劉師傅説。

    據焦家寨煤礦統計,今年1月至10月,該礦共生産煤炭107萬噸,已經超過了今年全年的生産計劃,這也是焦家寨煤礦建礦48年來年生産首次突破百萬噸。

    11月12日發生特大火災的山西省靈石縣王禹鄉南山煤礦,甚至沒有安裝瓦斯監控系統,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産條件。南山煤礦火災事故致34人死亡。

    專家分析,這幾起礦難發生的最根本原因,是企業超能力、超強度生産,再加上管理混亂,事故的發生是必然的。臨汾市市長李天太27日在該市煤礦安全生産緊急電視電話會議上説,蘆葦灘煤礦煤炭生産許可證和安全生産許可證已經過期,而且超能力突擊開採,導致事故的發生。

    停了電還讓井下礦工原地待命,礦方違章已成習慣

    井下如遇停電,作業人員必須立刻撤出──這是煤礦安全生産的常識,然而,在山西省最近發生的兩起特大事故中,礦方連這樣的常識也不遵守,違章已經成為習慣。

    臨汾市蘆葦灘煤礦事故發生前,因突然停電造成礦井下通風中止、瓦斯大量積聚,待發電機發電送入時,突然發生瓦斯爆炸。

    焦家寨礦難也類似。11月5日9時多,焦家寨煤礦停電。心存僥倖的管理者並未遵守煤礦安全生産規程,在停止通風和瓦斯超限後沒有及時撤離井下工作人員,而是繼續違章送電。大約30分鐘後,電通了,工人們又開始了生産。到11時左右,斷電事故再次發生,這時,工作面的40多名礦工仍未撤離,留在原地待命。11時40分,爆炸發生了。

    據礦工們反映,該礦平常非計劃停電現象多次發生,像這樣井下突然斷電而不撤人的情況,在焦家寨礦已不是一次兩次。

    “按照操作規程,在這種情況下,應該趕緊將井下作業的工人撤離,查找停電原因,通風降低瓦斯濃度,時間完全來得及。”一位專家事後説。

    然而,礦方並沒有採取這些措施,而是違規合上了電閘,恢復送電,最終導致慘劇發生。

    停電了,不撤人,其實也是為了多挖煤。因為礦工下一次井,來回在路上的時間少説也需1個小時,有時甚至要兩三個小時。礦方為了少“浪費”時間,即使停電,也讓礦工原地待命,等送電後立即幹活兒。

    “長期存在的嚴重隱患和習慣性違章現象是事故的根源。”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在焦家寨煤礦事故現場指出。

    該關的沒關,地方政府心慈手軟

    在最近山西發生礦難的6個煤礦中,有4個是需停産或關閉的。

    10月24日,太原市萬柏林區耙溝煤礦井下掘進頭髮生炸藥爆炸事故,造成冒頂,導致11人死亡。據初步調查,該煤礦安全生産許可證、煤炭生産許可證已于2005年12月底過期,屬違法生産。

    11月7日4時左右,萬柏林區王封鄉冀家溝村土圈頭煤窯井下發生透水事故,造成10人死亡,礦主逃匿。經調查,事故礦井屬無證、私開的“黑口子”。

    11月12日,靈石縣王禹鄉南山煤礦井下發生特別重大火災事故。南山煤礦的煤炭生産許可證和安全生産許可證均已過期作廢。

    蘆葦灘煤礦是一個核定年産能力15萬噸的煤礦,是煤炭資源整合中的單獨保留煤礦。目前,該礦的煤炭生産許可證、安全生産許可證都已過期。

    “該關的沒關,地方政府心慈手軟,結果導致安全事故一再發生。”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這樣説。

    針對10月24日以來全省連續發生6起重特大事故,共導致135人死亡的情況,山西省要求用20天的時間對年生産能力為9萬噸的礦井進行逐礦核查,堅決關閉不符合安全生産條件的煤礦。

    一位專家指出,安全欠賬多,我國數以億噸計的煤炭,是在缺乏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生産的,這是礦難頻發的深層原因。

    11月27日,山西省統計局公佈數字:目前全國煤礦安全欠賬500多億元,其中,山西煤礦安全欠賬就達138億元,佔全國的近三成。

    國家安監總局的調查數據顯示,在2004年全國19.56億噸煤炭産量中,有安全保障能力的僅12億噸。經改造挖潛,到2010年,有安全保障能力的煤炭産量將達到18.7億噸,而那時全國煤炭需求將超過22億噸。

責編: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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