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富源礦難直接原因為監管不力不及時不到位 |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1月27日 22:40 來源:
新華網雲南富源11月27日電(記者王長山 李懷岩)在27日舉行的富源縣昌源煤礦“11?25”瓦斯爆炸事故情況彙報會上,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局長趙鐵錘指出,初步分析,監管不力不及時不到位是昌源煤礦瓦斯爆炸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趙鐵錘説,事故原因調查將依法從嚴查處,依法從嚴從快處理,依法查處事故背後的一些問題。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富源縣將對昌源煤礦瓦斯爆炸事故中的遇難者每人補償20萬元人民幣。目前已對32名遇難者中的20名發放了補償金,事故中的28名傷員也都已得到及時救治。
據介紹,此次在昌源煤礦瓦斯爆炸事故中的受傷者和遇難者涉及人員較多,且來自不同省份和地區,富源縣已成立8個善後工作組,組織了200多名幹部職工進行善後工作。目前,昌源煤礦礦主已被控制起來,相關部門正加緊對其進行相關調查。
昌源煤礦位於雲南省富源縣,于2003年7月開工建設,批准設計生産能力為每年15萬噸,屬個體私營煤礦,證照不全。這個煤礦已被列為全國公告應該關閉的煤礦之一。富源縣有關部門對煤礦下達多次停建通知,並多次對昌源煤礦進行封井,但礦主仍違規擅自啟封,組織人員入井作業。
25日,昌源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人遇難,28人受傷。
責編:閆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