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是和諧社會的重要特徵,但有法不依等不公正的現象損害著人民權益
新華網北京11月19日電 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全面、深入地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立法是法制建設的一個關鍵環節。《決定》明確提出,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發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權利、推進社會事業、健全社會保障、規範社會組織、加強社會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加強社會領域立法,是推進社會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協調發展的客觀需要,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對立法工作提出的新任務、新要求。《決定》主要是著眼于四位一體總體佈局意義上的社會建設,大體在中義範圍上對社會領域的各個方面提出要求、作出部署,包括社會事業、社會保障、社會組織、社會管理等;對經濟、政治、文化等領域,主要就與社會建設密切相關的若干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任務和要求。
因此,加強社會領域立法,可以從兩方面理解:一是在中義範圍內確立“社會立法”的基本定位,反映黨和國家的社會政策,體現社會建設的特點,遵循社會建設的規律;二是從四位一體的相互聯絡中凸顯“社會立法”的品格,在經濟、政治、文化等領域法律中適應並反映社會建設的要求。當前,應當重點完善以下方面的法律法規。
──完善保障公民權利的法律法規。按照以人為本的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權,促進人權事業全面發展。一是切實保障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二是切實保障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三是加大人權的司法保護力度;四是不斷提高人民享有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的水平;五是切實保護公民的財産權利;六是切實保障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和特有權利;七是加強對殘疾人、婦女、兒童、老年人合法權益的保護。保障公民權利的法律法規體現在各個領域、各個方面。
──發展社會事業的法律法規。按照統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要求,著力發展社會事業,提高公共服務的能力和水平。主要任務是:(1)完善義務教育、職業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規,保證公民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權利,促進教育公平。(2)制定初級衛生保健法,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衛生保健制度;制定醫院法,確立公共醫療衛生機構的公益性質和管理運行機制。(3)制定和完善促進文化事業的法律法規,保證公益文化服務遍及全國城鄉。
──健全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目標是逐步建立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相銜接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主要任務:一是制定社會保險法,推進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方面社會保險的規範化、法制化;二是制定社會救助法,完善城市低保、農村五保供養、特困戶救助、災民救助、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等制度;三是制定慈善事業促進法,積極發展慈善事業。
──規範社會組織的法律法規。適應社會結構和社會生活多元化、多樣化的變化,制定和完善有關法律法規。(1)完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充分發揮社會自治功能,促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2)制定社會團體、民間組織、商會和行業協會方面的法律法規,使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外的各類具有公益或互益性質的社會組織,包括各種民辦非企業單位,納入規範化、法制化管理的軌道。
──加強社會管理的法律法規。包括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解決民間糾紛、加強安全生産、保障公共安全、應對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控制社會越軌或異常行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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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