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聚焦:構建和諧社會背景下的公共政策
──第七屆中國宏觀經濟運行與政策論壇召開
■以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為標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由點題到破題,由意識形態的層面到政策設計及制度建設這樣一個層面,標誌著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建設進入到一個新的階段。
■這是中國共産黨在發展理念上的一種轉變。如果説我們過去的發展,重點關注的是怎麼加快發展的話,那麼未來的發展,重點關注的是怎麼實現更好、更快的發展。
■和諧社會的建設是一個非常長期的任務,不是五年甚至十年就可以完成的一個任務,而是一個比較漫長的過程。
什麼樣的公共政策是一個好政策?什麼樣的公共政策的出臺才有利於和諧社會的建設?日前,由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主辦的第七屆“中國宏觀經濟運行與政策論壇”在京召開。來自中國社會科學院、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央財經大學、首都經貿大學、美國喬治?梅森大學、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大學的近百名專家學者出席論壇,圍繞“構建和諧社會背景下的公共政策”這一時代主題進行了深入的探討與交流。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的《決定》,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宏偉目標和主要任務。這一目標和任務的實現,需要正確把握中國發展的階段性特徵,科學分析影響和諧社會的矛盾、問題及其成因,更需要政府選擇有效的公共政策。
與會專家認為,中國是一個發展中的社會主義大國,正面臨著各種機遇和挑戰。在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的同時,城鄉之間、區域之間的不平衡現象也日益凸顯,就業、社會保障、教育、醫療、住房等與群眾生活關係密切的問題也比較突出。在這樣關鍵的時刻,明確構建和諧社會目標的意義非常重大。在中國這樣一個背景下構建和諧社會,政府是主導的因素,在政府部門主導的過程中,越來越顯示出公共政策和和諧社會建設實際上是一脈相承的。公共政策的核心是它的公共性,因此公共政策建設要以公共化為目標,以均等化為原則。
與會專家指出,有利於和諧社會建設的公共政策一定要有一個科學民主的決策機制,沒有一個科學民主的決策機制,公共政策的出臺不一定會有利於和諧社會的建設。在這個過程中,怎麼使得公共政策不産生大的利益扭曲,不産生特別大的利益結構的調整,這就取決於我們的政府在決策過程中是不是能夠比較好地體現各個方面的利益,或者是比較好地平衡各個方面的利益。
要形成有利於和諧社會建設的公共政策,需要對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有一個全面清醒的認識。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堅持體現公平正義和利益兼容的協調發展,要抓住社會矛盾的主要方面,尋找切入點,借助公共政策,促進公共服務水平的均等化,才能更快更好地實現和諧社會建設任務。
出席本屆論壇的專家學者圍繞“構建和諧社會背景下的公共政策”的主題,結合中國當前社會經濟發展中的突出問題,還就構建和諧社會的時代背景、中國當前的公共政策、未來公共政策的選擇,以及公共政策的運作機理、公共預算的績效評價等重大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和交流。(田西)
責編:張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