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報訊(記者 王薔 通訊員 劉巍)日前,公安、工商等部門聯合發出通告,對無證養犬、重點管理區養大型犬等9類違規養犬行為進行重點查處。昨天下午,北京警方首次進入高檔別墅小區,敲門入戶進行養犬宣傳檢查,發現不少違規養犬現象,共查處6隻違規的無證犬和大型犬。
下午3時許,記者隨同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和海淀分局的執法人員來到西三旗附近的一片高檔別墅區,在小區院內不時地聽到犬吠聲。在向物業管理人員了解小區的養犬情況後,民警開始逐個敲門入戶宣傳檢查,但不少人家門前明明聽到犬吠聲,卻沒有人前來開門。
在A區的一棟別墅前,執法人員發現一隻六七十厘米高的黑色大藏獒被拴在院子裏。民警遂即上前按了半天門鈴,一個自稱是保姆的女孩才開門,説房主不在家。“這只大犬有證嗎?”民警問道。“應該有。”女孩表示不知道證在哪兒。得知房主的電話後,執法人員隨即用電話通知房主:“在重點管理區飼養大型犬是違法行為,請回來接受處罰。”但兩個小時後房主仍沒有露面。民警告訴記者:“目前別墅區養大型犬問題嚴重,我們採取先告知的做法,如果規定期限內不遷出,將依法予以處罰。”
警方提醒市民,即使高檔別墅區地處城鄉結合部,每戶獨門獨院,但只要隸屬於城八區、亦莊、天通苑、回龍觀等在內的重點管理區,按照養犬管理規定,均禁止飼養烈性、大型犬。如飼養上述犬,可在11月16日前遷移或送到附近派出所。
11月16日起,執法人員將通過異地互查執法、入戶檢查執法等專項執法檢查的方法,對無證養犬、一戶養多犬、違規遛犬、涉犬單位違規經營等9類突出問題進行查處。
養犬品種的有關規定
重點管理區內原則上應飼養成年體高35厘米以下(含35厘米)的小型觀賞犬,應禁止飼養烈性犬及成年體高超過35厘米的犬種。如:獒犬、德國杜賓犬、聖伯納犬、大丹犬、大白熊犬、靈緹、牧羊犬等犬種。
按照《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導盲犬和扶助犬只有盲人和重殘人員才可以申請飼養。申請養犬人應當持有市衛生局出具的殘疾證明、市農業局出具的工作犬證明。
責編:閆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