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麗生建議建立和完善保障公共安全應急體系 |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0月15日 17:03 來源:
新華網北京10月15日電(記者顧瑞珍)“我國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平均每年發生130多起。抓緊建立和完善保障公共安全應急體系是社會和諧的重要保障。”全國政協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索麗生15日在此間舉行的全國政協常委會上説。
近年來,我國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頻頻發生,社會影響面和造成的損失不斷擴大,我國的公共安全正面臨著嚴重的威脅。索麗生給我們提供了這樣一組數據: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等突發事件每年造成非正常死亡超過20萬人,傷殘超過200萬人,經濟損失超過6000億元人民幣。
“我國現行的應急體制呈現為分部門、分災種的單一災害管理模式,各種災害的防禦與救援力量分散于不同的行業,隸屬於不同的部門。這種體制固然有專業性強的特點,但從應急管理的角度講,它的突出缺陷表現為多頭管理、條塊分割、任務交叉、重復建設、防抗脫節。”索麗生分析認為,多個部門分割使用職權,導致無法形成各種防禦和救援力量的合力與優化組合,也大大增加了國家財政支出。
為此,索麗生建議:
一是整合資源,理順職責,建立統一的應急組織管理機構。建議整合消防、急救、防災減災以及人防等部門,在國務院設立“國家應急總署”,在國務院、中央軍委的領導下,統一管理全國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準備與應急救援工作。
二是建立中國特色的應急管理法律、法規體系。在2006年6月《突發事件應對法》已提交全國人大初次審議的基礎上,健全和完善各部門的專項應急管理法規和地方性應急管理法規。
三是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城市應急能力評價活動。我國城市災害應急管理能力非常薄弱,目前全國639個有防洪任務的城市中,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的城市僅佔27%。索麗生説,應儘快制定關於城市災害應急能力評價指標體系的國家標準,研究確定城市災害應急管理能力評價的參照標準和綜合評價模型,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城市災害應急管理能力評價活動。(完)
責編:霍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