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二藥”案曝露危機 國企改制應避免急功近利
齊二藥假藥案件21名嫌疑人和責任人受到嚴肅查處
調查顯示:“齊二藥”5個品種假藥流向8個省份
“齊二藥”生産的含致命二甘醇注射液 |
CCTV.com消息(15點新聞):造成11名患者死亡的齊齊哈爾第二制藥有限公司制售“亮菌甲素注射液”假藥案件現已查清,10名犯罪嫌疑人和11名責任人受到嚴肅查處。
現已查明:齊齊哈爾第二制藥有限公司制售假藥案件是一起不法商人銷售假冒藥用輔料,齊二藥採購和質量檢驗人員嚴重違規操作,使假冒藥用輔料製成假藥投放市場進而致人死亡的惡性案件。在這起案件中,有關藥品監管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監管不力,工作嚴重失職。
齊齊哈爾第二制藥有限公司 |
齊二藥原總經理尹家德,法定代表人向東,副總經理郭興平、朱傳華,化驗室主任陳桂芬,採購員鈕忠仁;泰興市不法商人王桂平,泰興化工總廠法定代表人沙榮芳,南京正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副主任張忠仁,泰興市祥瑞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李雪華等涉嫌犯罪,公安機關已經對上述10人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監察部決定,給予黑龍江省藥監局副局長陳淑蘭行政警告處分,齊齊哈爾市副市長任仕傑行政警告處分,齊齊哈爾市藥監局局長曹永文行政記大過處分,齊齊哈爾市藥監局副局長荀福波和安監科科長姜洪濤行政撤職處分,齊齊哈爾市黑龍集團董事長張衛東行政記大過處分,黑龍集團總經理王洪基行政撤職處分;給予江蘇省泰興市工商局局長劉存傳行政記大過處分,泰興市工商局城北分局局長葉瑞先行政撤職處分,泰興市工商局工作人員葉劍平開除公職處分,泰興市工商局工作人員余建平行政記大過處分。
國家藥監局已責成黑龍江省藥監局依法吊銷齊二藥的藥品生産許可證。調查工作組已建議江蘇省有關部門對銷售假冒藥用輔料的企業和出具失實驗資報告的仲介機構依法給予吊銷證照等嚴厲處罰。
責編:張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