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28日電 中共中央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加強黨員經常性教育的意見》、《關於做好黨員聯絡和服務群眾工作的意見》、《關於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和《關於建立健全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意見》(全文另發),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通知指出,這四個文件的制定和印發,是開展以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主要內容的保持共産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經驗的系統總結,是建立健全保持共産黨員先進性長效機制的重要舉措,對於鞏固和擴大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更好地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堅持不懈地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對於更好地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廣大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組織保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黨組織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抓好文件精神的學習貫徹,把這些文件作為培訓黨員和幹部的重要內容,並結合工作實際,全面加以落實。同時,要以改革的精神探索加強黨的先進性建設的新方法新途徑,努力實現黨建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不斷把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和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推向前進。
責編: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