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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東翔,(候選人編號436)男,46歲,中共黨員,河南省南陽市宛城區檢察院檢察業務監督管理中心主任。
從事檢察工作25年,杜東翔從批捕科到起訴科,又從起訴科到反貪局、業務管理中心,幹一行愛一行精一行,被同事們稱為“百事通”、“活字典”;經杜東翔審查和辦理的案件5000余起,無一錯案。
2001年3月,在“打黑除惡”行動中,危害一方的呂某惡勢力團夥被查處,案件被移送到宛城區檢察院,由時任起訴科科長的杜東翔辦理。不久,他就接到威脅電話,接著,11歲的女兒在放學路上遭到一夥人的攔截、恐嚇。家人和朋友都勸他不要接手這個案件,但他沒有退卻。面對高達半米多的案件材料,他和同事們挑燈夜戰,審查證據,詢問了100多名受害人、證人,最終使呂某惡勢力團夥被繩之以法。
他率先推行“檢察機關公訴引導偵查”工作機制,明確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案件引導工作的範圍、時機、程序、方法、職責等,對於理清偵查思路,明確證據收集方向,提高辦案效率,起到了較好的引導作用。他還創造了公訴案件“列表式閱卷審查法”, 將犯罪時間、地點、手段、過程、結果,以及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陳述等關鍵要素列成表格,對照填寫,使事實、證據、問題一目了然,有效地提高了辦理重大疑難案件的質量和速度。
2005年,杜東翔接受了腎臟移植手術。儘管醫生告誡他,術後至少需要休息靜養一年時間,可是他手術後不久就要求返回工作崗位。重新上班3個月後,他就因工作勞累再次入院接受治療。出於對他的愛護,宛城區檢察院黨組將他調到檢察業務監督管理中心任主任。到新崗位後,他帶病加班180多個工作日,堅持備案登記各類案件2900多件(次),親自審查疑難案件198件。
2008年2月,中共河南省委作出向杜東翔同志學習的決定。杜東翔先後被授予全國模範檢察官、河南省優秀共産黨員、南陽市五一勞動獎章、南陽市首屆道德模範等稱號,入選中國好人榜。
責編: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