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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新民(候選人編號301),男,59歲,中共黨員,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東方路橋集團總裁、黨委書記。
丁新民在經營企業的同時,也經營著“誠信為本”的理念。他把企業信譽看作生命。他定下這樣一條鐵律:“東方路橋承建的所有道路都要比國家標準高一個等級,三級按二級幹,二級按一級幹,一級按高速幹,高速按樣板幹”。1999年,公司修建的杭南路按照國家部頒標準已完全合格,按集團要求,路面的平整度和潔凈感還不算美觀,丁新民現場拍板重修。公司承擔的呼市機場高速公路、110國道丹拉線包頭過境高速公路等一系列重大工程,都是按照高一級標準施工的。
他一諾千金。2002年8月,東方路橋承建神華集團場平工程。對方要求30天內必須完成,且必須先交300萬元保證金。丁新民説:“我交600萬,到期完不了工我分文不要!”他在施工一線親自指揮、親自調度,連52歲生日都是在工棚裏吃著方便麵度過的。最終,東方路橋用26天時間拿下這項工程。企業被譽為“草原上的築路鐵軍”!
丁新民始終對員工講誠信。企業創立之初,他承諾要“讓無産者變為有産者”。現在,他領導下的東方路橋,為員工蓋起戶均120平方米的住宅樓,給道班工人專門蓋了住宅樓,有350多名員工貸款買了私家車,為員工辦理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員工收入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遞增。多年來,集團沒有一起員工勞資糾紛。
丁新民始終對社會講誠信。集團成立之初,就確立了“照章納稅不躲閃,合理繳費不躲閃,回報社會不躲閃”的三個“不躲閃”原則。1999年,集團剛起步就成立了光彩事業基金會,用於資助社會公益事業。2004年,丁新民又倡導設立東方員工子女獎學金,對考上大學和考入重點中學的員工子女獎勵。2005年,集團投資150萬元和當地政府共同興建了東方希望小學。2008年,又投資1.2億元興建了東方小學。2008年四川汶川發生特大地震後,丁新民和員工共捐款624萬多元。10年來,東方路橋累計上繳稅金3億元,為社會公益事業捐款近2億元,被評為鄂爾多斯市“重合同守信用”企業和自治區“誠信納稅先進企業”。
丁新民榮獲全國優秀鄉鎮民營企業家、全國關愛員工優秀民營企業家、內蒙古光彩事業明星、內蒙古勞動模範等榮譽稱號。
責編: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