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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麗青(候選人編號362),女,48歲,中共黨員,吉林省長春市桂林路市場個體工商戶。
翟麗青始終堅持誠信為本,顧客就是親人,信譽就是生命。她&&簽訂無假貨責任書,經常對自己經營的商品進行自查,做到嚴把進貨關、驗貨關和銷售關,自覺打擊假冒偽劣商品,被當地群眾譽為信得過的個體戶。
她把信譽看的比什麼都重要,一次,她購進了一批市場上非常暢銷的防紫外線折疊傘。經過仔細比對,發現這批傘存在面料光澤度不夠、傘骨粗糙、重量輕等問題,斷定是假貨,翟麗青主動張貼告示,原價收回已銷售出的雨傘,為此她損失近萬元,但她説“我決不讓假貨從我這裡流向社會”。有年冬季,翟麗青進了一批羊毛圍巾。由於降溫,她也圍上一條,可在寒風中她感到這種羊毛圍巾根本不擋風,她按慣例燒了圍巾穗結果證明是羊毛的,翟麗青苦苦思考,羊毛圍巾為什麼不擋風呢?經檢驗,這批圍巾整體是晴綸的,只有穗是羊毛的,但一直按羊毛的價錢賣。翟麗青很氣憤,第二天退了貨,還向工商部門進行了舉報。作為全國個體戶打假標兵,遇到這樣的事太多了,連她自己也説不清退回了多少貨。她把自己當成一個消費者,總是站在消費者的角度看問題,許多顧客很信任她。她堅持售前售後一個樣,堅持購物退換自由,讓顧客乘興而來,滿意而歸。她推出3天內不滿意就退貨的承諾,在消費者中得到認可,翟麗青的小店因此名氣漸大。她常説:“雖然退貨造成一定損失,但卻給我帶來了更多回頭客,這才是最大的財富。”一次,在突降大雨的情況下一位抱小孩的婦女來買雨傘,但是身上的錢不夠,翟麗青怕孩子被淋濕生病,就先讓她把傘拿走,事後再補錢,後來這名女士還了餘款,翟麗青又多了一個回頭客。致富後,翟麗青還積極幫助其他生活貧困的下崗姐妹,帶動10余名下崗女工通過個體經營使家庭擺脫了生活困境。
翟麗青1997年被評選為全國個體戶打假標兵, 2005年被國家工商總局評為全國光彩之星,2007年被評選為全國文明誠信個體工商戶,2008年榮獲吉林省道德模範稱號。
責編: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