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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助人為樂模範:候選人王燕娜事跡(圖)

 

CCTV.com  2009年06月17日 12:56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央視網  
專題:第二屆全國道德模範評選

  王燕娜(候選人編號106),女, 27歲,新疆大學法學院2008級學生。

  2008年,王燕娜無償為維吾爾族學生毛蘭江捐腎的事跡感動了新疆各族人民,她用可能要付出自己生命的代價,詮釋了一名共青團員的優秀品格,體現了新時代的雷鋒精神。

  2007年3月,新疆昌吉市第四中學維吾爾族學生毛蘭江檢查出患有急性腎衰,須立即做換腎手術。毛蘭江是家裏的獨生子,家中所有直系親屬的生理指標均不符合換腎標準,高額的透析費用使這個經濟條件本來就不寬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同年9月,王燕娜偶然從報紙上看到有關毛蘭江病情的報道後,主動來到毛蘭江就醫的新疆醫科大第一附屬醫院腎病科了解情況,並與毛蘭江家人見面。當看到17歲的毛蘭江生命危在旦夕時,她提出無償捐獻腎臟的請求,希望能夠盡己之力,來挽救這個維吾爾族弟兄的生命。醫院對王燕娜和毛蘭江作了生化數據的配型檢查,結果一個漢族姑娘和一個維吾爾族小夥子,他們的16項配型全部吻合。據醫生介紹,這種幾率在醫學上只有十萬分之一。但非親屬腎移植需要法定程序,在她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醫院經慎重考慮,否決了王燕娜的請求。王燕娜沒有想到無償捐腎程序如此複雜,但捐腎的決心已定。2008年1月,王燕娜説服父親陪同她來到醫院,醫院經過認真研究,同意王燕娜為毛蘭江無償捐腎。2008年3月,手術做得非常成功,毛蘭江的父親和母親熱淚盈眶並心疼地説:“我們已經把娜娜當作女兒了,毛蘭江又多了一個漢族姐姐。”此次手術也成為新疆醫學史上第一例不同民族之間無償捐獻腎臟的手術。

  王燕娜從小就很懂事,上小學六年級時就曾用父母給的100元零花錢為貧困居民買煤。上初中時,她利用閒暇時間在市紅十字會所屬的敬老院照顧過5名孤寡老人。2008年,王燕娜成為新疆大學法學院的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她勤奮好學,團結同學,樂於助人,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志願服務活動,在她的帶動下,關心他人、互幫互助在班級和學校中已蔚然成風。

  王燕娜曾榮獲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道德模範、十大傑出青年、優秀共青團員,烏魯木齊市優秀共青團員等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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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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