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一,忌説“少”或沒有,不向外潑水,不向外掃地。
女人坐月子,忌孕婦入房。
男人忌在曬有女人衣褲的竹竿下走過。
新年初三俗謂“窮鬼日”,忌會客探親。
農曆正月的初五、十四、二十三日,忌出門。俗雲“初五、十四、二十三,外面有錢都莫去擔。”
數字最忌八:外出做客,隨行人數一般不限,但不得逢八,以致待客擺菜可6、7、9碗,而忌用8碗,贈人禮物也不能剛好八色。意為逢“八”為死人抬棺者之數,是不吉利的數字。
娶親之日,新娘花轎來到門外,婦女裹頭帕都要取下;新娘的妯娌、姐妹暫時一刻應避開勿見;新娘的家婆不能走入廚房,要往菜園走去,意謂“避煞氣”,叫保家庭團結。
身死異地者,其屍體或官柩不能進入廳堂成祠堂,要放在屋外,意謂不得外鬼入內。
打獵這天,獵手忌在廚房議及打獵事,出門時必須以左腳先起步,可保行動安全。
窯匠忌在大江邊或社、壇廟旁為人燒窯。
摘茶梓忌東家烹吃東瓜、南瓜,俗説吃了瓜上山,下嶺就會打滑、摔交。
忌烏鴉叫,俗謂烏鴉叫,預兆死人。
忌眼皮跳,俗渭眼皮跳,必有禍事,俗渭“右眼跳禍”。
建國後,相信禁忌的人漸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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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陳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