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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時間6月29日,美國最高法院裁定,路易斯安那州對墮胎的嚴格限制違反了憲法。
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與最高法院的四名自由派大法官以5比4的投票結果否決了路易斯安那州立法機關2014年通過的一項法律,要求在30英里範圍內的醫院進行沒有”入院特權“(admitting previlage)的墮胎手術的醫生將面臨罰款和監禁,而違反法律的診所可以被吊銷執照。
△反墮胎團體在最高法前抗議
兩名路易斯安那州的醫生和一家診所提起訴訟,要求推翻這項法律。他們表示,該州每年只有一個診所的一名醫生為近萬名尋求墮胎的婦女提供服務。
原告稱,這一要求與最高法院2016年駁回的得克薩斯州法律相同。在時任大法官肯尼迪的投票中,法院裁定得克薩斯州對尋求墮胎服務但不提供任何醫療福利的婦女設置了障礙。
最高法裁決稱,該法律對尋求墮胎的婦女構成了實質性障礙,沒有提供顯著的健康益處,“因此給婦女選擇墮胎的憲法權利帶來了不適當的負擔” 。
路易斯安那州辯護稱,其認為要求與附近醫院存在聯絡,實際上核查了醫生的相關證書。但反對者表示,醫院是否授予“入院特權”的決定與醫生的能力無關,更多的是與醫生是否會接納足夠數量的病人有關。(央視記者 徐德智)
(編輯 胡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