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龔小磊 實習記者 楊濤
廣東省紀委近日證實中山市市長李啟紅因涉嫌經濟犯罪被中紀委帶走。媒體報道其重要的原因之一是李啟紅涉嫌中山公用(000685)三年前那場重組的內幕交易。無獨有偶,今年5月初,廣東證監局就下文要求轄區上市公司完善內幕信息知情人制度,並向前追溯三年,三年以來所有重大事項的知情人都須上報。
查看中山公用的歷史資料,2007年7月4日,中山公用突然宣佈停牌,8月20日復牌並公佈重組方案,以連續14個漲停板讓人瞠目結舌。加上停牌前的兩個漲停,公司股價由啟動前的6.76元飆升至31.1元,漲幅達360%。當時鄭旭齡任公司董事,而譚慶中則任大股東中山集團的法定代表人。隨著2008年重組完成,譚慶中成為上市公司董事長,同時兼任大股東中匯投資董事長,鄭旭齡任上市公司總經理。根據中山公用6月2日的公告,目前這兩人“暫不能履行職責”,由董事鄭鐘強代行職責。市場揣測譚慶中和鄭旭齡也涉嫌捲入“李啟紅案”。
此次李啟紅被查,最主要的問題就在於當年中山公用重組一事。李啟紅在2007年初甫任市長,主抓的就是當地的金融改革事務。而李啟紅第一個入手的項目就是中山公用的重組事宜,甚至有消息稱,李啟紅並不只是被動涉足到中山公用重組一事,她甚至被認為是一手策劃促成此事。
如果情況屬實,那麼這樁案件無疑是在證監會重點整肅內幕交易大背景下的又一鮮活案例。控股股東尤其是國資控股股東層面內幕交易的監管一向是個難點,此案折射出的則是公權力與資本市場的過度結合,凸顯的不是中山公用的企業性質,而是背後行政力量的強勢介入。如何拓寬監管的範圍,應成為當下亟須反思和改進的問題。
5月初廣東證監局不僅要求上市公司今後要將重要信息知情人進行報備,並且此前三年的也須補報,範圍不僅涉及上市公司層面,還包括控股股東層面,內容包括內幕信息知情人的聯絡方式、身份證號碼。而上市公司董監高向來還被要求提供直系親屬的有關資料。
當然,目前並沒有證據表明李啟紅事件和廣東證監局加強監管之間有因果關係,但兩件事若對照起來看,投資者應該引起高度重視。有業內人士分析,按照廣東證監局的做法,如果內幕信息知情人進行過內幕交易,查起交易數據來,可以説一查一個準。從長遠來看,凡進行過內幕交易者,一旦東窗事發,追溯起來也定然難逃其咎。
責編: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