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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部委叫不停南戴河體育俱樂部 高爾夫佔地千畝

 

CCTV.com  2011年09月03日 07:4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  

  位於河北撫寧縣的南戴河森林體育俱樂部,其實就是一個佔用海防林地精心打造的高爾夫球場,在村民舉報、部委檢查、職能部門處罰,甚至是法院裁定“沒收建築物和設施”後,卻依然能堂而皇之地開門納客。這背後到底隱藏著怎樣的權力和利益鏈條?

  文 本刊記者 姜東良

  “處罰了又如何?他們照樣大張旗鼓的開門營業。”站在南戴河森林體育俱樂部的大門口,一個人稱“老牛”的村民臉色鐵青,他是舉報這個高爾夫球場最堅定的幾個村民之一。

  在《法人》記者面前,“老牛”對有關高爾夫球場的政策法規如數家珍:2004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暫停新建高爾夫球場的通知》,叫停高爾夫球場建設至今,先後下發過10道禁令。在2004年大限之前,全國高爾夫球場(以18個球洞為一個標準高爾夫球場)有170家。到了2010年年底,全國有近600家,凈增400余家。而在這600家高爾夫球場中,通過正規審批的只有10家左右。

  後經《法人》記者查證,老牛隨口説出的一連串數據還真的是準確無誤。

  一邊是嚴格的禁令,一邊是如火如荼的建設——是監管部門監管不力?還是高爾夫投資商有三頭六臂?抑或是有關職能部門故意放水?或許正如老牛所説,所有這些問題的答案都能在撫寧縣南戴河森林體育俱樂部找到。

  高爾夫球場佔用千畝海防林

  “這一片原來都是海防林,建成高爾夫球場後,就成了富人享受的地方,村民連進去的資格都沒了。”撫寧縣留守營鎮東蘇子村村民蘇成林(化名)激憤地告訴《法人》記者,從砍林那天起,他們就不斷地舉報,兩年多來就是沒人管!

  在現場,《法人》記者發現高爾夫球場及其配套設施已經建成,門童正對客人笑臉相迎,偌大的球場內碧草青青,人工湖泊、沙丘、果嶺一個都不少,遠處,幾個人正在果嶺旁激情揮桿。球場四週是大片鬱鬱蔥蔥的海防林。

  東蘇鐣子村村民告訴《法人》記者,高爾夫球場佔了村裏254畝海防林地,其餘的一千多畝是渤海林場(歸撫寧縣管)的。

  “林子是解放初期栽種的。當時為了治理風沙,抵禦颱風、海嘯,政府動員村民建設海防林,還專門成立了林場。”東蘇子村幾位老人説,“由於是鹽鹼沙地,樹木很難成活,種了很多茬,才長成現在的林子。”

  《法人》記者了解到,這個高爾夫球場是秦皇島順馳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稱“順馳公司”)投資的,官方的名稱叫做南戴河國際森林體育俱樂部(以下稱“森林俱樂部”)。森林俱樂部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法人》記者,高爾夫球場規劃27洞,現在建成營業的是18洞國際標準球場。

  撫寧縣人民政府提供給《法人》記者的資料顯示,森林俱樂部佔地1806.2畝,建築面積28.4萬平方米,總投資39億元,包括高爾夫球場、會所、超五星級酒店、産權公寓等,目前,已建成了高爾夫球場及其配套設施。

  眾所週知,海防林是國家特殊保護的林帶,在防災抗災、護岸固沙、維護生態、美化景觀等方面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如果遭到破壞,有缺口斷代出現,就形不成完善的結構體系,整體防護能力就會降低,難以抵禦海嘯、颱風等重大自然災害。

  因此,對於佔用砍伐海防林,國家都有嚴格限制。《森林法實施條例》規定,佔用或者徵用防護林林地或者特種用途林林地面積10公頃(150畝)以上的,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審核。該條例還特別規定,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進行非撫育或者非更新性質採伐的,不得核發林木採伐許可證。

  佔用、砍伐上千畝海防林建高爾夫球場,順馳公司有沒有辦理規劃、徵用、砍伐手續呢?

  違建高爾夫球場成省重點項目

  “順馳這些地都是租的,租了我們254畝,其餘的一千多畝是渤海林場租給他的。”蘇成林遞給《法人》記者一份《土地租賃協議》。

  這份《土地租賃協議》顯示,順馳公司租賃東蘇鐣子村254畝土地,租期50年,租金是每年每畝860元,租金由順馳公司一次性付清。

  《法人》記者找到順馳公司,並聯絡上了順馳公司辦公室主任劉意星(音)。“來之前為什麼不預約?公司負責此事的人都不在!”劉意星頗為不滿地在電話中反問記者:“縣裏你有沒有採訪?他們怎麼説?”

  《法人》記者表達了採訪要求後,劉意星讓記者留下了聯絡方式和採訪要求,表示“可以把有關的批准文件和説明寄給記者”。截至發稿,《法人》記者也沒有收到順馳公司寄來的任何材料。

  渤海林場為國有林場,隸屬撫寧縣,管轄林地三千多公頃(約5萬餘畝)。8月22、23日,《法人》記者兩次趕到渤海林場。渤海林場一位工作人員承認:“這些林地大都是海防林,並表示可以接受採訪,沒有什麼不能講的。”但最終以“領導在外開會”為由,婉拒了記者的採訪。

  “這個球場沒有經過我們的規劃審批。”撫寧縣城鄉規劃局一位工作人員在諮詢過分管局長後明確地告訴《法人》記者。

  撫寧縣國土資源局的工作人員仔細地核查了記者的證件,電話請示了一位馬姓主任後告訴《法人》記者:“馬主任説,要來採訪森林高爾夫的事情,必須經過縣委宣傳部的批准,否則他們不能接受記者的採訪。”

  撫寧縣政府也沒有接受採訪,而是通過撫寧縣委宣傳部給了《法人》記者一份《撫寧縣人民政府關於南戴河國際森林體育俱樂部相關情況的報告》(以下稱《報告》)。

  《報告》辯稱,森林俱樂部佔用的是渤海林場的國有土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不過,《報告》承認土地是租賃的:2007年,順馳公司和渤海林場簽署了126公頃(約1890畝)的林地租賃合同,2008年至2014年每年租金100萬元,每畝約合530元。2005年以後,每年租金200萬元。

  《報告》説,在各級政府的支持引導下,順馳公司確定建設以生態休閒健身為主的森林俱樂部項目,2009年7月動工建設。2010年3月15日,森林俱樂部被河北省重點建設領導小組確定為“省重點項目”。

  十一部委難阻地方利益衝動

  《報告》只字未提東蘇鐣子村被森林俱樂部佔去的254畝土地。《法人》記者發現,順馳公司租賃渤海林場1890畝林地,如果加上東蘇鐣子村的254畝,森林俱樂部佔地面積高達2144畝,而不是撫寧縣政府宣稱的1806.2畝。

  《報告》辯稱,森林俱樂部先後5次經河北林業局審核同意佔用渤海林場47.23公頃(約合708畝)土地,分別是9.7公頃、9.95公頃、8.12公頃、9.66公頃、9.8公頃。

  這恰好規避了我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第二款:佔用或者徵用防護林林地或者特種用途林林地面積10公頃(150畝)以上的,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審核。

  《報告》稱,超審核佔用的林地上沒有採伐和建設,省林業局調查認定不構成非法佔用林地行為。

  《報告》承認:今年6月份,河北省政府才下達了新增建設用地指標6.67公頃。森林俱樂部建築用地屬未供即用;球場其他部分用地未經合法批准,屬違法佔地。

  《報告》辯稱,早在2009年7月,國土局就對未批先建違法佔地行為下達了停工通知書。2010年3月和7月兩次下達了處罰決定書,認定違法佔地1802.73畝,沒收新建建築物並實施罰款。2011年1月4日,撫寧縣法院又下達了行政裁定書,罰款1208.8萬元、沒收地上新建建築物和其他設施6217.55平方米。

  《報告》顯示的處罰措施是嚴格的,實際執行情況則大相徑庭。

  8月下旬,《法人》記者兩次趕到森林俱樂部,這裡絲毫看不出處罰沒收的痕跡,一切都在正常經營,接待處的員工正熱情地介紹客戶入會,球場上幾個人正在悠閒地打球。

  “政府不可能沒收,我們是很多北京領導指定打球的球會。”工作人員不以為然地告訴記者,我們這裡已經通過註冊了,你説的這種情況我們都沒有聽過。

  今年4月11日,發改委、國土部等11部委再次發出《關於開展全國高爾夫球場綜合清理整治的通知》要求所有球場一律不得佔用耕地、天然林和國家級公益林地,佔用的耕地和林地必須全部退出,儘快進行復耕和恢復森林植被。

  撫寧縣一些官員對這一規定也不以為然。

  “去年也有媒體曝光過,網上都有,中央11部委也查過。”撫寧縣一位官員認為記者的採訪是多餘的,全國600多家,我們這個不是嚴重的,這份《報告》就是給11部委的。

  記者查閱資料顯示,2010年7月,北京的兩家媒體確實對森林俱樂部違法佔用海防林建設高爾夫球場的行為進行過報道。

  不過,隨後的9月25日,森林俱樂部就舉行了盛大的開業典禮,當地的頭頭腦腦們,甚至連國土資源部的一位退休高官都參加了開業典禮。

  7月20日,國務院再次要求清理整改高爾夫球場,嚴肅查處違法佔地、違規建設高爾夫球場的行為。政令能否在這裡得到執行?答案已是不言自明。

  {記者手記}

  執法大刀不能變成唬人的面刀

  從2004年1月,國務院叫停高爾夫球場建設,到2006年12月,高爾夫球場項目正式被列入《禁止用地項目目錄》,至今,國家已對高爾夫建設下發了10道禁令。在這樣嚴厲的禁令下,高爾夫建設不但沒有停止,反而遍地開花。從2004年大限之前的170家,到2010年年底的近600家,凈增400余家,這種有令不止、陽奉陰違的行為,嚴重削弱了中央政府的權威性。

  今年4月11日,國家十一部委又一次對高爾夫舉起“大刀”。7月20日,國務院再次要求清理整改高爾夫球場,嚴肅查處違法佔地、違規建設高爾夫球場的行為。

  可是,在這樣嚴厲的禁令下,全國各地上馬或準備上馬建設高爾夫球場的消息依舊不絕於耳。像河北撫寧這樣,邊“處罰”、邊建設的高爾夫球場絕不是少數。

  雖然通知要求,對違法違規建設高爾夫球場的行為和有關地方政府部門違規審批、監管不力、執法不嚴等失職瀆職行為,要依法進行查處,並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但是地方政府早已習慣了這種“雷聲大,雨點小”的問責方式;對“不得佔用耕地”、“停止審批”、“一律不得報批用地”、“清理整治”、“嚴肅查處”的提法心領神會。“風頭”期間項目停建、罰款,對瀆職或責任官員作出停職、免職的決定,“風頭”一過大都重新上崗,甚至是提拔重用。

  問責無力是導致政令不暢、有令不止的根本原因。我國法律明文規定,佔用耕地要判處刑罰,監管不力,涉嫌瀆職的官員也要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嚴格依照法律辦事,高爾夫球場的違建方和負有監管重任的官員早就被送進了監獄!國家的道道禁令,看似是陰冷冷的大刀,真正落下來的時候,就像用白麵捏成的面刀一樣,綿柔無力。

  缺乏威懾力的追責,又如何能夠遏制住失職瀆職等非法行為?只有讓執法大刀變成真正的鋼刀,刀刀見血,才能有效遏制違規高爾夫球場建設監管不力的行為。其實,制止違法高爾夫蔓延的方法極其簡單,只要嚴格按照現有的法律追責就行了。

責編:王琰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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