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險法》“十一”實施,從投保到理賠,新法規將為消費者帶來哪些實惠?《今日觀察》正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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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陳偉鴻):這裡是正在播出的《今日觀察》,歡迎各位收看。今天我們要來關注的是10月1號正式實施的新《保險法》。在經歷了三次公開徵求意見以及一年多的修改,在全行業和全社會民眾的共同關注和爭論當中,如今新的《保險法》終於修訂完成,出爐在即。新舊相比,究竟有哪些新特點、新變化?對於消費者來説,新《保險法》的實施,會給我們帶來什麼樣的影響呢?今天我們將就此來展開評論。
??? 我們兩位評論員是霍德明和劉戈,電視機前的各位也可以登陸央視網、新浪網、搜狐網以及騰訊今日話題發表您的觀點,稍候的節目當中,我們會來關注您的留言。
??? 馬上我們來了解一下,即將正式實施的新《保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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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保險法》“十一”實施,消費者權益不可抗辯,新《保險法》將給消費者帶來哪些新實惠?首先是在理賠環節設置了一系列的時限要求,要求保險公司提高理賠效率,消費者不僅能及時得到賠付,還對理賠進程擁有更多的知情權,通過簡單的數字來展示是1、3、10、30、60。
??? 1即為及時一次性書面告知,新《保險法》規定:當被保險人提出理賠申請時,保險公司認為被保險人等提供的有關索賠請求的證明和材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一次性書面”通知被保險人補充提供。保險公司不得以此為藉口拖延理賠。
??? 3和10分別為如果拒賠3天內發出通知書和確認理賠,10天內支付賠款。
??? 30表示,30天內做出核定。
??? 60即60天內無法定賠款數,需預付賠款,要遵循先行支付原則。
??? 新《保險法》另一大亮點,新增不可抗辯條款,是指保險合同成立滿兩年後,保險公司不得再以該投保人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解除合同。
??? 這一與國際慣例接軌的條款,對消費者可謂意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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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春華(美國友邦保險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保險公司相對於一個客戶,他永遠是一個強勢方,其實在國外這樣一個不可抗辯條款,它的原理特別簡單,就是保險公司它有實力去調查它的客戶的健康狀況。那麼你就應該盡到這個調查的職責,如果你沒有盡到,那不好意思,兩年之後,不可抗辯條款是要保護客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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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保險合同自成立時便已生效,這就意味著合保期間發生事故,保險公司不能推託責任,而才財産轉讓的保險,“新法”也規定了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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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險法:保險怎樣才能更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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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通過剛才短片當中我們提煉出的幾個有著特殊意義的數字,我想大家看到了即將實施的新《保險法》當中的一些新特點,對於兩位評論員來説,你們感受到的最大的變化到底是什麼?
??? 劉戈:我感受到的變化就是接到保險業務員的電話多了,我不知道霍教授有沒有這樣的感受。
??? 主持人:其實我也在這些天,接到了很多保險業務員的電話。
??? 劉戈:對,好幾個業務員給我傳遞的一個共同的信息就是,趕緊買保險。
??? 主持人:對。
??? 劉戈:過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了。
??? 主持人:要不馬上就要貴了。
??? 劉戈:對對對,因為説新的《保險法》出來以後,很多的保險的險種,尤其是一些重大疾病方面的這樣一些險種肯定又漲價,然後我就問了一些業內人士,那麼我覺得這種情況是一個常態,還是一個個案,那麼他説呢,其實在以往保險公司都是這樣一種情況,就是當一個新的法律法案出臺之前,都會形成這樣一個銷售高峰,而且保險公司會專門制定這個方案,然後來進行促銷,這樣的話去分享到在新的法案出臺之前,最後的一杯羹。那麼這是一個現象,我注意到還有另外一個現象,就是在我們媒體還有大眾在議論這件事情的時候了,保險公司卻顯得鴉雀無聲。
??? 主持人:比較低調。
??? 劉戈:對,然後我今天我上網查了中國人壽、中國泰康、中國平安的網站絕口不提,對於新《保險法》好像是另外一個行業裏發生的事一樣,他們絕口不提,所以我覺得……
??? 主持人:這説明什麼呢?
??? 劉戈:這一冷一熱後邊的話,我覺得大家自己去分析,我們一會兒也可以來講一講。
??? 主持人:霍教授,您感受到的這個最大的變化是什麼?
??? 霍德明:我的經驗跟劉戈差不多,不過我把它解釋為中國保險2.0版本。
??? 主持人:升級版。
??? 劉戈:對。
??? 霍德明:現在基本上保險這個行業是升級了,當然你剛剛也提到有一些保險産品,可能在過去停售了,但是將來肯定改頭換面又再出來了。
??? 劉戈:對。
??? 霍德明:我舉個子吧,像中國人壽出來的這個所謂康寧終身,跟康寧定期的這兩個保險,非常受歡迎,佔40%,而它在10月1號以後,基本上還會出新的版本,新的版本裏面一個可能理賠的額度會比原來要高一點,當然還有另外一些包括我們剛剛在小片裏面提到的,有一些所謂一些法律規章上的改變,也會影響它的成本結構。不過不管怎麼樣,這應該算是一個升級的過程。
??? 劉戈:是,對。
??? 霍德明:科技在進步,還有有一些保險的規矩是在10年以前定的,人身壽命還有疾病的情況,都不一樣了。
??? 劉戈:對。
??? 霍德明:所以我不應該把它看成是一個所謂重新創造事情,而是世界越來越完整,或者世界越來越複雜。
??? 主持人:其實我想大家都在關注即將正式實施的新《保險法》,究竟會對保險行業的發展,帶來什麼樣的影響,我們的網友也發表了他們自己的觀點,馬上來看一下。
??? 我們看看第一位,這位網友的觀點説,“新保險公司的通病:交錢的時候有人圍著你轉,賠付的時候沒人搭理你。如果你犯了任何的毛病,他就會想方設法的騙你手中的那些錢。此法,好。有一定的作用,但是最重要的是要看執行。”
??? 我想我們在看完了這個網友的觀點之後,也馬上來連線一位業內的專家,聽一聽他對於即將正式實施的新《保險法》的一些看法,我們來採訪的是中國保監會法規部的主任楊華柏先生。楊先生,您好。
??? 楊華柏(中國保監會法規部主任):您好。主持人您好。
??? 主持人:您好,我們想問您的是對於投保人來説,未來他會看到一些什麼樣的新變化?
??? 楊華柏(中國保監會法規部主任):新修改的《保險法》,大量的增加了保護被保險利益的條款,突出體現在,如果説這個保險合同這個違反法律規定的話,那麼合同就,就是投保人,被保險人要求它無效,這是一個方面;另外就是説大量地限制了保險公司不得隨意地解除保險合同,包括這個他已經知道人家這個投保中沒有如實告知,他還給人家承保,他就不能再解除保險合同,還有一個就是你剛剛提到的,絕對抗辯,兩年的絕對抗辯期。第三個方面就是在理賠上,就更加,權利義務更加清楚、明了、快捷,要求保險公司在很快的時間內,比如講要合保,必須在30天以內合保完成,除合同另約定除外,比如説要求這個保險公司,如果説對不符合保險規定的,不符合理賠要求的,必須在三天以內答覆人家,並且要出具相關的書面證明。
??? 主持人:所以可能理賠難在未來就會成為昨天的一頁歷史了。
??? 楊華柏(中國保監會法規部主任):對。
??? 主持人:以後我們在理賠的時候會更……
??? 楊華柏(中國保監會法規部主任):對,就是説比原來那個得到比較好的解決了。
??? 主持人:更方便,更快捷。
??? 楊華柏(中國保監會法規部主任):對。
??? 主持人:好,謝謝楊主任接受我們的採訪。
??? 楊華柏(中國保監會法規部主任):謝謝主持人。
??? 主持人:在剛才楊主任的這個答案當中,我們聽到了一個在這一次大家談及新《保險法》,新特點的時候常常會提及的一個專有名詞,叫不可抗辯規則,那麼對於我們的投保人來説,它究竟意味著什麼呢?要進一步的了解和認識這樣的一個專有名詞,我們還是先從昆明發生的一件事説起,來一塊兒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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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保險法》施行後,雲南首例試用不可抗拒條款的保險合同糾紛訴訟案,時下備受民眾關注。
??? 2002年,昆明市民王先生在中國人壽,先後購買了兩份“康寧終身保險”,基本保額一萬元,為此他每年要向保險公司繳納1020元的保險費。
??? 合同約定,王先生如確診重大疾病時,保險公司要按兩倍給付齊重大疾病保險金。
??? 2006年10月,購滿保險合同後的第四年,王先生在體檢時,被醫院確診得了慢性腎功能衰竭,隨後進行了腎移植手術,醫療花費超過9萬元,康復後,2007年4月,王先生向保險公司提出了理賠申請,但四個月後,他收到了保險公司拒賠和解除合同的通知。
??? 保險公司給出的拒賠理由是,被保險人發現慢性腎功能不全15年,腎性高血壓,在2002年9月10月,兩次投保“康寧終身保險”時,未如實告知,這樣的説法讓王先生難以接受。
??? 王先生表示,在購買保險前的十幾年間,直到患病,自己並未發現過身體有不適或異樣,而且兩次購買保險也從未被要求過體檢,因此王先生一直想為自己討個説法,他了解到了新《保險法》中增添不可抗辯條款,才下定決心與保險公司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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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先生(昆明市民):這個官司輸贏並不重要,一定要把我的這個態度表示出來,(保險公司)今後面對客戶到底應該怎麼做,真正地做到,買了一份保險就買了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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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可能就是因為這樣的一個不可抗辯的條款,在剛才短片當中我們看到的昆明王先生他的遭遇在生活當中也許並不少見,那麼兩位評論員能不能用比較通俗的語言,來給我們電視機前的觀眾介紹一下,究竟這個不可抗辯的規則是怎麼回事,之前是不是他被一些業務員,或者是保險公司拿來利用做了一些文章?
??? 劉戈:對,這個案例是一個非常典型的案例,就是説,他這個案例充分地説明為什麼要把不可抗辯這樣一個條款寫入到《保險法》當中,就是如果你買了保險,那麼保險公司會因為當初你沒有如實地填你有一些什麼病,那麼到最後到你出了險,這可能是10年、20年以後,最後以這樣的一個當時,你沒有完全地告知這樣的一個理由,把你拒絕理賠。那麼現在所謂有了這樣的一個不可抗辯的這樣的一個條款呢,就是説兩年是一個期限,兩年以後,那不管我當時是有意的還是無意的,我隱瞞了我的病情,兩年以後你這個合同你就不能撤銷我,所以呢……
??? 主持人:但是你剛才提到説這個隱瞞的情況,我覺得之前,我們也需要分不同的情況,還是有意隱瞞還是無意隱瞞。
??? 劉戈:對。這一些可能就是有的是有意的,有的是無意的,但是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説保險業務員實際上在賣保險的過程當中,有意、無意的引導甚至教唆一些客戶隱瞞他的病情。因為我們看,在這一個需要預先告知的這樣一些條目裏頭寫得非常的繁多,是不是吸煙,家族有沒有病史,自己有沒有以往得過什麼病。
??? 主持人:對。
??? 劉戈:那麼這樣的話,有的時候你在要如實填寫的時候,我遇到過這樣的情況,業務員會告訴你這個可以不填,但是這種事情的話,因為這個責任往往不會落到這個保險業務員的身上,那麼可能就是在幾年,像昆明這個事,5年以後,可能還有10年以後,那麼這樣的一個事情就最後就爆發了。
??? 主持人:這個霍老師怎麼看這個問題?
??? 霍德明:我來解釋一下這個不可抗辯條款,其實在19世界末,英國跟法國的這個保險業者他們是自發性的提出來這麼一個不可抗辯,也就是説自我約束。
??? 主持人:對。
??? 霍德明:20世紀初期以後傳到美國去,到最後美國的保險業把這個條款就變成一個制式格式的條款了。
??? 劉戈:行業規定。
??? 霍德明:它就是行規了,而到亞洲地區,基本上是在上個世紀的90年代,中國台灣地區,把這個不可抗辯條款也列入他們的《保險法》裏邊,所以我們國家在這一次的《保險法》修訂裏面,2009年總算把這個一個多世紀的這麼一個行規的事情,而且是保障消費者對於資訊有優勢的保險公司保險業者,做一個相對應的比較有效的規範,以免以後像這種我們剛才小片裏看到的事情,再重復發生,所以不可抗辯這個條款真的是非常好的,而且針對消費者應該是一個好消息。
??? 主持人:其實我想對於即將正式出臺的新《保險法》大家都非常的關注,尤其是對於我們消費者來説,它會給我們未來在投保,在理賠等等方面,帶來什麼樣的一些新變化呢?對於整個保險行業的發展,它又會帶來哪些新的變革,新的理念?廣告之後繼續我們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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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容易,理賠難,新增不可抗辯條款,“新法”實施將給業界帶來哪些新變化?《今日觀察》正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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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歡迎回來,在今天的節目當中,我們和各位關注的是即將在十月一號正式實施的新《保險法》,我們試著從漫畫的角度來關注一下這樣的一部法律,看看我們的大眾對於它的關注點到底在哪?來看看第一幅漫畫,新《保險法》到底給我們提供了什麼樣的保障?
??? 劉戈:那麼就是説讓大家更安全,在提供這樣的一種保障。
??? 主持人:無論是疾病,無論是事故。
??? 劉戈:對。
??? 主持人:無論是意外、失業。
??? 劉戈:對。
??? 主持人:統統我都給你更多的保障,讓你更安心。
??? 劉戈:對。
??? 主持人:其實我想從新《保險法》徵求意見開始,社會各界就給予了高度的關注,那麼現在我們看到十月一號它即將正式出臺了,我們的媒體也發表了不同的看法,來,我們聽一聽媒體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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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保險法》國慶實施,理賠等細節有法可依,合同成立兩年之後,不得拒賠,即將實施的新《保險法》備受媒體關注。
??? 人民網發表“新保險法將出 維權天平向投保人、被保險人傾斜”。文章説,新《保險法》明確了在投保人如實告知義務的履行上,保險公司必須先行詢問,也就是“詢問告知”原則,投保人沒有“主動告知”義務,同時增加了與國際慣例接軌的“不可抗辯條款”等。
??? 《新民王報》發表“新保險法 賠不賠30天內‘給説法’”。文章説,和舊法相比,新法更加維投保人的利益,合同成立兩年後保險公司不得拒賠、30天內需做理賠核定、艾滋病也可納入理賠範圍等成為亮點。
?? 《廣州日報》文章指出,值得注意的是,在投保人因過失造成保險公司解除合同的情形中,其過失必須是“重大過失”,在這一定程度上保護了投保人因“過失”而非“重大過失”導致被拒賠的可能,但對於“重大過失”目前還缺乏具體的法律判決案例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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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不久之前和一個業內的人士在交流,他對中國保險行業發展的看法,他用了一個詞,我覺得非常有趣,説現在中國保險業的發展,可以稱之為是寬進嚴出,恰恰相反的是,國外的保險業的發展,他們可以用得上是嚴進寬出的這種做法,那麼我們的新《保險法》實施之後,到底有沒有可能改變我們現有的這種發展模式和態勢?
??? 霍德明:保險業本身肯定是與時俱進的,所以所有的保險業都有進步的空間,我講講我20年前在美國教書的時候,在一個小鎮上,那個保險業他的代表,就是我們那個鎮,他就在市中心的一個小小的辦公室,但是他是最受人尊敬的,為什麼?他一方面代表保險公司,另一方面也替我們所謂的消費者服務,大家對他的誠信,20多年前是毫無懷疑的。
??? 劉戈:往往是鎮上的活雷鋒。
??? 霍德明:所以他這麼一個小鎮上,這個保險業的服務方式他就完全以服務這種心態。
??? 劉戈:對。
??? 霍德明:他不會跟你談保險費多少錢,而且在我出險的時候,他主動來告知我,我有一些什麼東西我還忘了,所以像這個感動,當然了,到了亞洲地區,也許我們國家的保險業也是在與時俱進,不過我們還是在比較原始的與時俱進。
??? 劉戈:現在就是大家説保險,用這樣一句話描述,就是你讓我買的時候,説的天花亂墜,但是到理賠的時候你卻讓我心碎,就是這樣一個過程。那麼因為保險公司試圖利用這樣的一個機制,就是説你不是很多你的業務員和這樣的一個客戶之間的話,會隱瞞一些告知的義務嗎,那麼好,我到時候不理賠你,那麼通過這樣的一個機制,最後減低一些人這樣的一些道德風險。
??? 主持人:對。
??? 劉戈:但是在這樣的一個過程當中,服務就把排得很後,就是説完全是一種營銷優先的這樣的一種狀況,所以造成目前保險業很多這樣的一些問題。
??? 主持人:是,所以我們看到理賠難一直都是大家對中國保險業發展過程當中的的詬病。
??? 來,我們再來看一看網友剛剛上傳的這些留言,馬上看到的這位網友署名叫“明萱”,他説“新《保險法》是保險業走向正規的必然過程,對魚龍混雜的保險業將起到洗牌的作用,那些正規的保險公司和代理人將會獲得更高的回報,同時,對於投保人來講,雖然可能增加投保的成本,但卻能切實的得到應有的保障。”
??? 在稍候的一段廣告之後,我們也來看一看,我們的特約評論員會有什麼樣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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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歡迎各位繼續收看今天的《今日觀察》,馬上我們就來一起了解一下我們的特約評論員對於即將正式實施的新《保險法》有著什麼樣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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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演蘇(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保險行業對於新法的出臺,某些方面準備是不到位的,包括對原有産品的調整,原有産品的更新,服務規則的調整,服務制度的更新,這方面目前儘管都在做,但是做的並不是很到位,加上新的《保險法》有些條文寫得並不很明確,實施細則也沒有出臺,所以還要通過在整個的新《保險法》實施之後,在保險的業務實踐當中,不斷地校正,但是我想從總的框架來看,這次新的《保險法》是有利於保障客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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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衛國(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院長):理賠難的問題有兩方面的原因,一個是立法當中,對消費者保護不夠,另外一方面,保險公司在處理客戶理賠訴求的時候,過分看重眼前的利益,他們缺乏一個整體和長遠的觀念,盡可能地少賠,最後的結果是大家都不投保,實際上對保險公司的業務發展,沒有好處。實際情況下被保險人,是處在一種弱者的地位,法律就應該更注重去保護被保險人。所以在這方面,這次《保險法》在修改的時候,加強了這方面的保護性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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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新的《保險法》即將在10月1號正式推出了,我們可以這麼來理解,也許它是從硬體上規範了我們中國保險業未來的發展,那麼軟體上,我們究竟在哪些方面,可以來提高我們的素質,來幫助我們的從業人員,幫助整個行業走向更健康的發展?我們聽聽兩位評論員的觀點。
??? 霍德明:保險業這個行業應該是服務為主。
??? 主持人:對。
??? 霍德明:因為我們都知道,當你出了事情的時候,當你要來理賠的時候,這個時候是保險公司表現它的誠意對你服務,這個時候談不到什麼報酬率的觀念了,所以我想這一次新《保險法》出臺以後,資訊上面更多的監督管理,以及對於消費者的保障,應該是説新法著重于服務的意味,遠比這個金融報酬或者金融方面,賺錢的意味要強了很多。
??? 主持人:所以我們的從業人員在理念上,應該做一個大的調整和改變,劉戈有什麼補充?
??? 劉戈:對。那麼10月1號和新的《保險法》一起推出的還有保監會最近兩天出臺的《保險公司仲介業務違法行為處罰辦法》,這個也是10月1號同時執行,那麼我相信,隨著新的《保險法》以及相關的一些法律法規陸續地執行以後,中國保險業所長期所積累下來的一些問題,應該會得到一個解決,保險行業長期形成的,在人們心目裏頭形成的這樣的一些問題也會得到……
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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