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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胡大飯館總店仍在正常營業。京華時報記者陶冉攝
記者昨天從國家食藥監總局發佈的通告獲悉,35家餐飲服務單位經營的食品中含有非法添加物罌粟殼成分。其中,北京胡大餐飲有限公司、東城區寶和居飯館等5家北京餐飲服務單位上黑榜。昨天,記者走訪發現,上述兩家餐飲服務單位仍在營業。另外,周黑鴨兩家門店也登黑榜。周黑鴨表示,這兩家是假冒門店,公司將依法起訴。而今市場上的假冒門店層出不窮,數量已逼近正規軍。
胡大等5家京企上黑榜
根據通告,近期,國家食藥監總局在組織開展打擊食品違法添加執法行動中,發現35家餐飲服務單位經營的食品中含有罌粟鹼、嗎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罌粟殼成分,存在涉嫌違法添加行為。其中,移送公安機關並已提起公訴的5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共20家;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正在立案調查的10家。
通告顯示,在上述35家餐飲服務單位中,有5家北京餐飲服務單位正在被食藥監部門立案調查。分別為:房山區良鄉滇南福喜小吃店、西城區謝世榮炸雞店、北京胡大餐飲有限公司、北京珍寶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東城區寶和居飯館。
>>探訪
胡大稱抽檢結果“微微含量”
昨天,位於東城區東內大街233號的胡大飯館(總店)及附近幾家分店均在正常營業。下午5點多,店內有不少客人前來用餐。北京胡大餐飲有限公司總經理胡女士稱,去年,食藥監總局對店內5種配料進行抽樣檢測,檢測結果稱烤魚粉含有罌粟殼成分。“大概是零點零零幾毫克,是‘微微含量’。”胡女士説,“這麼小的量沒有作用,因此不可能是公司主動添加,公司仍在營業。”
至於罌粟殼成分的具體來源,胡女士表示,店內配合相關部門進行了調查,懷疑可能是攪拌機中殘留的成分,但尚不能確定。同時,店內已更換烤魚粉供貨商,並對其它用料進行了檢測,“現正在等待食藥監具體的調查結果,公司會就此事發佈公開聲明”。
據公開資料顯示,“胡大”餐飲品牌創立於1999年,總部位於北京簋街,在全國擁有多家分店,曾獲得“京城餐飲業川菜百佳綠色品牌”等稱號。
寶和居飯館仍在正常營業
昨天,位於東城區東內大街10號樓的寶和居飯館也在正常營業。飯館負責人吳先生説,食藥監總局的檢測結果稱,店內牛蛙醬料中含有罌粟殼成分。“醬料是以前的廚師留下的,早在食藥監到店檢測前,店內已將該廚師及相關人員辭退。”
吳先生説,寶和居創立於1991年。去年7、8月,店內將後廚整體承包給幾位廚師,配菜、用料等均交由幾人負責。這幾位廚師習慣將自己的醬料和店內其它醬料混合使用,“他們的醬料購自回龍觀”。去年9月初,店面裝修,且與幾人發生矛盾,重新聘請了廚師。“新廚師沒使用這些醬料。但醬料仍留在店內,才會被食藥監檢測到”。
吳先生表示,他正在聯絡以前的廚師,希望能弄清罌粟殼成分的來源,並追究其法律責任。至於店內是否已接受處罰,吳先生稱自己並不知情,要聯絡公司高層。
周黑鴨稱被曝兩門店是假冒
在被移送公安機關並已提起公訴的5家餐飲服務單位中,有兩家是周黑鴨門店。分別為:安徽省宿州市周黑鴨宿蒙路口店;宿州市埇橋區慧鵬周黑鴨經營店。
對此,湖北周黑鴨食品有限公司發佈聲明稱,這兩家店與公司不存在任何關係,公司將依法起訴並追究相關經營單位及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周黑鴨長期堅持直營連鎖,從未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在安徽省境內開設任何以‘周黑鴨’商標為名稱的門店或以‘周黑鴨’為名的任何經營實體。”
昨天,周黑鴨新聞發言人郝立曉表示,目前,周黑鴨在全國有700多家直營門店,産品由中央工廠統一配送。伴隨公司發展,市場上假冒門店層出不窮,據公司了解,全國已有500多家假冒門店。
“公司一直在採取打假維權手段”,郝立曉説,一方面採取行政投訴手段,另一方面對影響惡劣的假冒企業採取法律訴訟程序。“去年下半年以來,我們在安徽起訴了13家假冒門店,其中一半已經終審並獲得法律支持”。此外,去年年底,公司還通過武漢、湖北工商局向國家工商局提出聯動打假申請。
據郝立曉提供的聯動打假申請顯示,截至去年11月底,北京假冒門店已有32家。而記者通過查詢發現,目前北京正宗店近90家,安徽則無一家門店。
根據郝立曉的説法,周黑鴨正宗店和假冒店比例幾乎是各佔一半,消費者要如何判斷真假?對此,郝立曉表示,消費者可通過公司官網、官微對門店真假進行查詢。
□釋疑
罌粟殼成分有何影響?
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副教授朱毅稱,法律禁止將罌粟殼作為餐飲業調料。自1985年起,罌粟殼就作為特殊藥品被管制起來,嚴禁流入非藥用渠道。可惜重典之下,未令行禁止。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偵查學院禁毒教研室主任李文君説,食用含有罌粟殼的食品對人體的傷害是毋庸置疑的,但因個體差異,産生的影響也不同。食用含有罌粟殼或罌粟種子的麻辣火鍋,會對人體味覺感知有麻痹作用。長期食用會使人體産生成癮性,對其産生一定的依賴。罌粟殼或罌粟種子中殘存的生物鹼,則會逐漸麻痹人體神經和器官,損害健康。對於未接觸過毒品的人,尤其是對毒品有高敏感性的人來説,食用“罌粟火鍋”可能導致臉部微微發紅、心跳加快、易打瞌睡或不易入睡。“在世界多數國家和地區,罌粟殼都是受控制的物品,不允許作為調料加入食品中”。
李文君稱,個人對罌粟殼的鑒別可能較為困難,如果覺得食用的火鍋“可疑”,可留下不少於50毫升的火鍋湯,送到當地毒品檢測機構或公安局刑事技術檢測部門進行成分分析。
非法添加要如何追責?
李文君稱,在衛生部制定的《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第五批)中,罌粟殼被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在食品中添加罌粟殼或罌粟粉,違反《食品安全法》第34條規定,涉嫌構成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另據《食品安全法》第85條規定,可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産經營的食品和用於違法生産經營原料的物品;違法生産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2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
李文君稱,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1條規定,非法使用少量罌粟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罰款。生産者、銷售者通過在食品中添加違法添加劑達到以次充好目的,且銷售金額5萬元以上的,可按照《刑法》第141條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鏈結
◎2014年4月28日
湖南長沙縣星沙一米粉店老闆非法使用罌粟殼粉,公安機關按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其一年有期徒刑及5000元罰金。
◎2014年5月9日
在上海市閔行區龍柏辰鼎雞店,麻辣燙料、醬汁、辣油中被檢出含有罌粟鹼、嗎啡及那可丁成分,負責人被判刑10個月,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並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
◎2014年7月12日
浙江溫州市區一家熟食店,鹵豬蹄的“秘方”是在滷汁裏面添加罌粟殼。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以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該店主刑事責任。
◎2014年9月
重慶周某在泰安經營一家飯店,為增加客源,在石鍋魚底料中非法添加罌粟殼,周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5000元。
◎2014年10月
陜西寶雞小孟華面皮店被抽檢的複合調味品、油潑辣子中含嗎啡成分,食客尿檢均呈陽性。小孟華面皮的一個加工點、三個經營門店全部責令停止經營活動,接受調查。
◎2014年10月15日
警方在陜西神木一羊雜店中發現145克罌粟殼,經檢驗該店羊雜湯中嗎啡含量嚴重超標,店主交代從7月份開始使用,已用罌粟殼70多克。
◎2014年10月31日
上海市嘉定區小艾龍蝦店的何濤在小龍蝦的原料中添加罌粟殼,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京華時報記者 胡笑紅 武紅利 衛張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