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于2014年1月9日在日本購買 東方航空 東京羽田到上海虹橋(1/18---4/12)的往返機票。機票上寫明改簽加收5000日元
2014年3月31日 在上海電話東方航空希望將返程4月12日改到4月4日。被告知無相同艙位,需升艙,需再交2700人民幣(查了查4/4日網上上海到東京單程機票一般2500元)
1---對於可以改簽的機票,購買機票時我沒有收到任何5000日元以外的改簽追加費用説明。
2---對於升艙,我沒有要求過。---東方航空的意思是你要改簽就要升艙加錢
買機票時應該是等於簽訂合同,上面內容完全是東方航空的違約。
之前也遇到2次這樣的情況,東方航空。如此霸王的訛詐大家是否已經習以為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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