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買房子的時候是需要武漢戶口 或者是武漢社保一年。我是沒有資格買房的所以當時是以我媽媽的名義去買的,但是我媽也是在老家湖北省荊州市松滋市中國銀行上班。買放的時候説是省直社保就可以,然後就交錢了。最後去的時候開發商又説需要武漢單位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工作證明。我媽來回跑了7躺武漢,總行就是不給開。我們拿不到東西房子就買不了。大概是11月份的時候他們就説房子要踏定,就是賣給別人了。錢也不會給我退。我去找過他們的銷售人員,他們説能想辦法給我退,我當時交的是1萬,他説找關係需要收5000的好處費,我説沒問題,能退一部分也行。結果年前他告訴我説年前財務緊張,年後説。到過完年他也一直沒有跟我聯絡。我在打電話問的時候他就又説退不了了。希望315能夠幫忙處理暴光這個問題,相信也有很多人碰到過這種問題。店大欺客的情況肯定是存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