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出賣人:河北隆通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住址:河北威縣縣城自強路南側:法人:張太平。我2012年9月購買隆通公司開發的房地産,威縣財富中心(大都匯)。單元樓一處,合同規定價格35萬多元,2013年5月31日前交房,如果延期交房,從2013年5月31日的第二天起到交房之日至,開發商按日支付房款的萬分之3違約金,可是經過多次催要至今我也沒有得到1分違約金。2013年10月開發商在達不到交房條件,沒有各種證書,並且質量有問題的情況下通知交房,我沒收。現在我多次催告開發商,儘快交房無果,他們也不給明確交房日期。如果要房子,違約金就支付到2013年10月22日,免除2年物業費和2年取暖費,否則等著吧,沒期限。要求按日支付違約金到現在,不交房違約金繼續給一直到交房,給明確交房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