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本人與海南南海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工作人員付全款近12萬預訂1月29日至2月6日在三亞愛情海酒店的房間,到店發現酒店設施及服務與五星標準和房價及其不符,要求退房,旅行社與酒店均告知不管何種原因不退不換,之後再次聯絡旅行社人員不接電話或態度惡略斷掉,給海南省旅遊方面的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打電話投訴至今無人回應,本人在山西距離海南遙遠,現在是要賬無門,我沒有見到相關的協議就口頭告我不退房款,只因錢先入他人賬戶就再無説理之地,我不清楚是三亞哪條法律法規有寫這個,還是三亞這個黑暗的旅遊城市什麼細節都能爆出霸王條款,望能通過此平臺尋求解決,也望海南政府給我們普通消費者一個安全的消費環境,而不是一聽到海南就是宰客、黑暗暴力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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