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事件回放:我在2月24日在春秋航空的官方網站上購買了兩張4月2號從上海飛往香港的機票。因為港澳通行證正在辦理中,故證件號碼虛構了兩個。按現在大多數航空公司的做法,該證件號碼都可以在登機前修改。我在購買機票過程中一直嘗試聯絡春秋航空核實規則,但是電話一直無法接通,最終假設春秋航空和其他航空公司一樣遵守這個做法確認付款。
出票後兩個小時我再次嘗試撥打春秋航空電話確認規則,結果被告知春秋航空最多只能修改證件號碼中的5位號碼。如果有5位以上號碼需要修改, 該機票只能作廢。退票也只能退機場建設費和燃油附加費,機票費用作為手續費不退。
對於一個消費者而言,因為春秋航空設定了一個和其他公司不一樣的而且在交易過程中沒有突出的規則,而在很短的時間內損失了358元。
投訴點: 1)為什麼修改號碼只能修改5位? 2)為什麼提前1個月取消還要收這麼高的“手續費”?
其他信息:訂單號1:MQBUUQ 包含199票價+90機建費+176燃油附加費, 票價199不能退還
訂單號2:MQBUKH 包含159票價+90機建費+176燃油附加費,票價159不能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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