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1.開發商欺詐,簽訂合同時所給住型平面圖與房産局預登記所給不一樣,多了外挂消防通道,堵了採光與通風。
2.售樓部既賣房又賣納稅證明,欺騙了政府又欺騙業主。
3.商品房未經驗收就交房(業主不懂),三分之一業主入住,太原大部分樓盤都這樣,嚴重違反了《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五十八條之規定。經舉報,工商局、住建委踢皮球,不作為。據售樓部經理説開發商背景很深,在檢察院上班,省政府大院長大,和耿市長是朋友。
4.小區四棟樓,涉及採光通風的一共二十幾戶。 又是一年315了,我真希望你們能來太原採訪調查,不光為我們,為整治太原的房産亂象出一份力。
5.堵光樓層當初為單價最貴,買時並未告知有消防通道,也未告知要納稅證明。
6.所投訴內容真實可信,如有假本人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