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虛假的宣傳,先首付百分之三十,後簽合同,拒簽就要扣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附加協議中霸王條款,房産銷售中的問題誰來管?
我們家住西安市土門,2011年11月陜西天維實業有限公司開發的《上上公館》做宣傳,與置業顧問張傑諮詢多次,確認房屋是市政集中供暖,一梯六戶,小複式層高5.2米,一樓凈高2.6米,二樓凈高2.25米,(有電話錄音為證)。
現在交房廚房太小了,僅有2.485 平方,還裝有壁挂爐。到了二樓,房屋凈高大多數測量點只有2.09米,不足2.1米。
根據《住宅設計規範》GB 50096-1999 2003版的強制性條文,
3.3.1 廚房的使用面積不應小于4m²;
3.6.2 臥室、起居室(廳)的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40m,局部凈高不應低於2.10m,且其面積不應大於室內使用面積的1/3。
本住宅與其明顯不符,嚴重影響了正常居住使用功能,故本人要求解除此商品房買賣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