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您好,我11月份在淘寶上正常購物(手機)並付款(不同賣家,不同的發貨時間承諾),有賣家未按承諾的時間發貨,我依照淘寶網的規則,向淘寶網投訴賣家,當對第三筆訂單進行投訴的時候,淘寶網卻對我進行了處罰,理由是投訴比例高,我查遍淘寶交易規則,未發現淘寶有關於買家投訴多要受處罰的規定。
目前我的賬號狀態是:1、淘寶旺旺不能登錄,只能在網頁登錄處理一些還沒完成的交易
2、淘寶網以我的賬號被監管為由,判定我的投訴不成立,拒絕支付賣家未按時發貨賠償金,損害我的利益。
3、不能繼續購物及維權
賣家目前大多數正常。
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淘寶網在袒護不良失信賣家而刻意對我進行處罰,以便賣家不需要支付違約金(淘寶網規定賣家不按時發貨,需要向買家支付違約金),為這事我從溫州特地去了杭州,想聘請律師訴訟解決,但杭州的律師反映因淘寶在浙江很強大,不敢受理。
我想懇請外地律師介入(不為官司之輸贏,只為讓真理辯明白),也懇請外地媒體介入(希望能不偏倚地報道,弄清事件原委),不知道這個願望如何實現,希望能獲得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