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是汶上宏順駕校學員13年8月3號參加的科目二考試,9月1號科目三預考,已交預考費100元。10月2號,兗州分校的校長又給打電話,讓交190,當時問交190是什麼錢的時候,説是科二用濟寧的場地,濟寧往他們這播了3萬塊錢的場地費,攤到我們每個學員身上,每人190,也有人問過190交的什麼錢,分校校長又説是預考費,我們也弄不清是什麼費用了,讓開發票他還開不出來,後來又讓交400,又説是科三回訓費,説如果不交,停止我們的考試,可是我並沒有回訓,只是交了300塊錢練了2個小時的計時,這300是交給汶上總校區了,人家有收據的。12月13號,汶上打電話去科四正考,等走到汶上了,又不叫考了,説是兗州分校區的給壓下了,不讓考。説兗州分校區的什麼時候給汶上總校打電話讓我們考,我們才能考。把這事反應到總校區,總校區卻不做回應,後來兗州分校區知道我們上汶上找去了,卻説我們是告狀,我們這事實事求是啊!我們一共三個人沒交錢,所以我們三個人都沒有參加科四考試!我們求調查!我們更想知道,他這是不是非法收費!下面的圖片是別的學員和他的QQ聊天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