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四川航空公司存在服務質量欠缺,欺詐消費者行為!在行李托運環節,本人明確告知其行李中有貴重易碎單反相機一部,但該公司乘務人員並未解釋和提醒該物品托運容易損壞,也未建議自行攜帶。相反只是聲稱知道了,讓簽字,至於簽字內容並不做出解釋説明 最終相機損壞後才知道,她給定性的是免責簽字,一切責任均由顧客自行承擔!!!整個過程,本人毫不知情,否則相機肯定自行攜帶!這是對顧客信任的一種欺辱,同時也是一種赤裸裸的欺詐行為,在此本人提出嚴正投訴和不滿,同時也向廣大吃虧上當的旅客鳴不平!希望有關部門對該公司相關行為進行整頓和治理,還消費者一片藍天!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