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司是:賽普(上海)電纜貿易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2號委託佳吉快運物流公司運輸我司貨物:兩捲進口電纜,由上海運往北京,在運輸的過程中造成其中一卷電纜破損遭客戶拒收,並且已無法進行二次銷售,索賠了4個多月無果,要求我們開具電纜報廢證明,否則不予以賠償,四個月期間一直沒有任何進展。
此票貨物由法國進口到上海,總共為兩卷電纜,其中495米的一卷完好無損客戶已簽收,另外555米的一卷破損並拒收,貨物總價值59241元,發貨時時保價3萬元,損壞的貨值為¥31313.10,按照保價的金額比例應當賠償一半即15000元,但是佳吉已經拒絕賠償,只答應賠償一千元除非我們出具相關的報廢證明,這個報廢證明對我們來説非常困難,是霸王條款;我們已經向我們的客戶賠償了價值¥31313.10的貨物。
PS. 提供圖片:
1. 發貨時候的包裝
2. 貨物已經變樣
3. 客戶拒收單
4. 佳吉快運的運單
5. 客戶拒收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