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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了近20年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首次迎來大修,修正草案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上首次提交審議。有專家説,這次修改力度很大,有很多突破性規定,比如消費者對非現場交易享有7日內的後悔權,消協可代表消費者提起公益訴訟,網購平臺的地位等同於櫃臺的租賃者、欺詐的三倍賠償等等。這些規定若最終通過,影響深遠。
記者也從電商和專家處了解到,目前部分電商平臺自行推行“後悔權”措施,但並非強制實行。由於存在不少爭議且缺乏細則,消費者普遍叫好卻擔心執行難,而商家則憂心忡忡擔心遭遇退貨損失。
三大爭議:
對於“後悔權”,記者採訪中發現,市場上出現了三種爭議焦點。對此,記者採訪了IT法律專家趙佔領。
1.自願實施還是強制實施?
記者從阿裏巴巴了解到,“七天無理由退換貨”已有部分實行。以個人小賣家為主的淘寶網尚未強制所有商家提供此類服務,但目前已經有部分賣家主動提供此服務。
趙佔領表示,雖然執行難度較小,但是消費者的後悔權被附加了很多限制條件。如果採取強制實施的方式,除非充分考慮了操作中遇到的困難,盡最大可能地降低後悔權制度對企業的衝擊,否則企業主動執行的動力不足,就會採取各種方式進行規避,最終可能會導致後悔權制度成為一紙空文。
2.“不宜退貨”怎麼界定?
一位電商人士對記者説, 草案中的 七日退貨政策適用範圍是包括網購、電視、電話在內的所有遠程購物,並非只是針對網購。
趙佔領説,相比之前的修改案,此次交付審議的草案已經縮小了適用的行業範圍,但是適用的商品範圍沒有明確,只排除“不宜退貨”的商品。這個規定若不進一步明確,在執行中會産生大量的糾紛,甚至企業會以此規定架空後悔權制度,比如有折舊的消耗品,開封後難以二次銷售的商品等等。
3.濫用後悔權該怎麼辦?
消費者叫好的同時,不少商家對此憂心忡忡:如果消費者惡意鑽空子,頻頻退貨就麻煩了!京東商城謹慎表示,因為現在還在草案階段,公司內部也正在溝通協調中。
對此,趙佔領説,後悔權制度的實施也需要一系列配套制度,比如對濫用後悔權的行為如何界定、限制和處罰,如果不做相應的規定,可能會導致部分消費者甚至競爭對手惡意利用後悔權制度,給企業的正常經營造成嚴重的衝擊。
消費者擔心“執行難”
目前依靠平臺維權
儘管或能推出規定,但不少消費者仍普遍擔心“執行難”的問題,比如商家不執行“七天無理由退換貨”怎麼辦?商家雖然同意退貨卻遲遲不退款怎麼辦?快遞費用到底該誰出呢?記者也採訪了相關電商平臺,他們認為,平臺自己雖有一些相關具體實施細節,但需看修改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如何具體規定。
Q商家拒絕退款怎麼辦?
A現行辦法:發起申請,要求平臺商介入
淘寶工作人員説,可以先發起退款申請,同時關注退款超時並及時修改退款協議,以避免退款關閉。在申請客服介入後,如果買賣雙方未協商一致,買家可以在賣家拒絕協議後“要求淘寶介入處理”。
天貓網站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需要退貨的交易請務必保管好收到的商品,已經退貨的交易請務必保管好退貨的單據。
Q商家遲遲不退款怎麼辦?
A辦法:買賣雙方都有時限要求
天貓工作人員説,有關退款操作對買賣雙方都有時限要求,比如賣家同意退款或在五天內未操作的,就會通知支付寶退款給買家。還有,只要買家在七天內點擊退貨,通過快遞退貨十天內、平郵退貨三十天內,即便賣家不確認收貨,淘寶也會通知支付寶退款給買家。
Q快遞費用到底該誰出?
A專家稱,仍有待明確
淘寶工作人員介紹,目前支付寶交易中申請退款的金額不能超出訂單中的買家實際付款總金額。如果買家之前多支付了郵費,可以在申請退款時選擇部分退款即可。如果買家退貨的郵費已經超出了交易本身的總金額,則需要雙方協商通過其他方式支付郵費。
趙佔領説,行使後悔權制度涉及的退貨運費由誰承擔,仍有待明確。若完全由企業承擔,會帶來兩個負面效果:企業不願意執行後悔權制度,甚至會想方設法設置實施的障礙;消費者的不理性購物行為將會增加,至少得不到抑制。(薛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