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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14日(記者 李方) 號稱“大自然的搬運工”的農夫山泉一個月來接連陷入“質量門”事件,先後被曝出有黑色不明物、棕色漂浮物,以及“水源地垃圾圍城”等消息,農夫山泉對此始終稱産品符合DB33/383-2005瓶裝飲用天然水標準。然而,這一標準為浙江省地方標準,對於近日被曝出的農夫山泉在廣東生産的瓶裝飲用水不使用廣東標準,而是採用要求較低的浙江標準一事,讓農夫山泉有點“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飲用水含黑色不明物5年來屢被投訴
今年3月8日,消費者李女士向媒體投訴,其公司購買的多瓶未開封的農夫山泉380ml飲用天然水中出現很多黑色的懸浮不明物。其中,24瓶水中都能夠看到黑色不明物,有13瓶非常明顯。這些水來自農夫山泉湖北丹江口有限公司,生産日期為2012年10月30日,尚在保質期內。
李女士説,“我那一箱裏大概24瓶,每一瓶水裏都有黑色的東西,而且不是一粒兩粒,數不清,這些不明物有的像皮屑又像是胡椒面,後來看了其它批次的東西,裏邊也有絮狀的東西,但不至於讓人噁心,這種黑色的讓人噁心。”
對此,農夫山泉某工作人員表示,此批次的水確實發現裏面有黑色的類似不明物的東西,已經接到投訴,但是有第三方檢測機構檢驗結果表明此黑色不明物是水中的礦物鹽析出。
為了表明水是合格的,農夫山泉提供了一份天然水檢驗報告,標準檢驗依據為DB33/383-2005(瓶裝飲用天然水浙江地方標),此標準包括色度、濁度、肉眼可見物等,其樣品全部合格。但實際上,該批次水出現大量可以用肉眼看見的黑色不明物,報告的真實性不免遭到質疑。
記者梳理媒體報道發現,農夫山泉水中出現黑色不明物其實並非首次。
2008年12月,家住武漢的劉先生在徐東古玩城旁一副食店裏買了一箱380ml的農夫山泉飲用天然水。回到家喝了半瓶後發現“水裏面好像有臟東西”,水裏漂浮著不少黑色顆粒。
2010年11月,四川師範大學的劉小川向媒體投訴,他購買的農夫山泉礦泉水中有似青苔的雜質。
2011年9月12日,桂林蔣先生從購買的農夫山泉中看到一條棕色棉絮狀的物體在瓶子裏慢慢“游動”。從瓶子的標簽上得知,這瓶水的生産廠商為農夫山泉廣東萬綠湖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2日,寧夏消費者王先生於3月11號購買了一瓶550ml裝的農夫山泉,第二天正要打開喝時,突然發現瓶中有不少棕紅色的漂浮物,水看著還有些渾濁。
2012年5月12日,銀川市民劉先生在一家超市買了12瓶農夫山泉,發現其中6瓶有雜質。
水源地被曝垃圾圍城 稱對水質影響不大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多起黑色不明物事件中的水産自農夫山泉水源地之一——湖北丹江口。據21世紀網3月25日報道,經過實地調查發現,在風景秀麗的丹江口水庫背後,掩藏的是農夫山泉水源驚人的污染。
報道稱,在農夫山泉取水點周邊水域岸上,遍是各種各樣的生活垃圾,其中不乏大量疑似醫用廢棄藥瓶,儼然“垃圾圍城”之勢,讓人産生誤入垃圾掩埋場的感覺。而農夫山泉用焚燒的方式來處理這些垃圾,其焚化後滲入水中對水質的影響不免令人擔憂。對此,農夫山泉廠區人員卻表示,生活垃圾對水質影響不大,猶如“米飯中的沙粒”。
報道還稱,取水點附近的水域遍佈著許多當地漁民的養殖場,漁民對使用各種飼料毫不諱言,亦不否認飼料中的各種添加物可能造成的污染;此外,廠區附近甚至還有造船碼頭,其作業所需的各種金屬和油漆亦對水質造成嚴重威脅;而農夫山泉自身亦違反規定偷偷的向庫區排放廢水。
對此,農夫山泉通過官方微博發表“關於丹江口岸邊雜物的説明”稱,媒體所報道的不整潔區域距離其公司取水口下游約1.4公里,對取水質量並無影響。聲明表示,農夫山泉取水口源水符合DB33/383-2005(瓶裝飲用天然水浙江地方標)天然水源水質量要求。
記者了解到,農夫山泉目前擁有四個主要水源基地,分別位於浙江千島湖、南水北調基地湖北丹江口、廣東萬綠湖,以及吉林省靖宇縣的長白山。目前,其餘三個水源地情況如何尚未可知。
堅稱符合浙江標準 標準卻不夠“標準”
記者通過梳理上述事件發現,農夫山泉的回應始終圍繞“産品品質符合浙江省地方標準瓶裝飲用天然水DB33/383-2005”這一説法,那麼,對於最近被曝出的該浙江標準的多項指標均低於國家標準一事,就真的讓農夫山泉“搬起石頭砸到自己的腳”。
公開信息顯示,農夫山泉執行的産品標準為浙江省標準DB33/383-2005,該標準由浙江質監局提出並歸口,由農夫山泉作為唯一的企業代表參與制定。比對可知,農夫山泉執行的這一標準在有害物質砷、鎘的限量方面,均寬鬆于國標GB5749《生活飲用水標準》,其中砷指標限量甚至放寬到5倍。
然而,經過記者比對了解,農夫山泉按照浙江地標生産,確實不如廣東地標以及修改後的國家標準嚴格。在總砷指標上,國家標準《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GB19298—2003為≤0.05(mg/L),浙江省地方標準瓶裝飲用天然水DB33/383—2005為≤0.05(mg/L),廣東省地方標準飲用天然山泉水DBS44/001—2011為≤0.01(mg/L)。2008年,國家標準中部分指標較之前更為嚴格,總砷由≤0.05(mg/L)修改為≤0.01(mg/L)。
農夫山泉最新回應稱,國標GB5749-2006《生活飲用水標準》是所有瓶裝飲用水都必須符合的最低標準,公司産品必須同時滿足GB5749-2006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即自來水標準)、GB19298-2003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DB33/383-2005浙江飲用天然水標準,因此根本沒有所謂農夫山泉執行標準低於自來水標準之説。農夫山泉強調,其執行的浙江標準中有兩項指標還是嚴於自來水標準的。
對此,中國民族衛生協會健康飲水專業委員會秘書長馬錦亞向媒體表示,農夫山泉標準在砷、鎘、硒、硝酸鹽和溴酸鹽5項對人體危害的關鍵指標上都不如自來水標準,特別是溴酸鹽這項指標,農夫山泉執行的浙江標準中竟沒有涉及。“我們看一個標準的高與低,重要的是關注其中對人體有害的指標,哪怕只有一項低於國家標準,這標準就不如國標。”
有業內人士透露,只要企業生産的水能滿足其標注的地方標準,其他省市的質檢機構一般都不會管,在他從業多年中還從未見過有省市要求飲用水企業必須採用當地的標準。“這也算是一個潛規則吧,一個省的地方標準到別的省也同樣通行無阻,即使另一個省的標準更高。”
農夫山泉“總結”:係競爭對手蓄意策劃
目前,農夫山泉堅稱産品品質高於國家標準,並把近期一系列公司負面事件“總結”為是競爭對手華潤怡寶蓄意策劃出來的。伴隨著農夫山泉“標準門”事件,其與華潤怡寶的口水戰也在不斷升級之中。
事發當日,農夫山泉先是指出“我們有理由相信近期針對農夫山泉的一系列的報道是蓄意策劃的,隱藏在幕後的就是國有控股飲用水企業——華潤怡寶”。對此,華潤怡寶予以否認,並指出農夫山泉此舉係利用媒體轉移公眾視線,把自身危機轉嫁給競爭對手。
4月12日,雙方口水戰升級。華潤怡寶官方微博稱,“奉勸某企業,向消費者負責,勇於承擔責任。而非禍水東移、嫁禍於人”。對此,農夫山泉再次反擊,稱“作為一家國有控股企業和上市公司,華潤怡寶敢做就要敢認,維護企業在民眾心中的道德底線。不要有膽做,沒膽認”。
農夫山泉稱,華潤怡寶“在世界水日大肆宣傳我國2008-2012年驚動全國的水污染事件”,並在醒目位置標明“從大自然‘搬運’來的水你還敢喝嗎?”,製作“中國飲用水之殤”,通過網絡媒體“強化對民眾感官的刺激”。農夫山泉還稱,這些證據説明華潤怡寶對農夫山泉蓄謀已久。
公開資料顯示,華潤怡寶隸屬華潤集團屬下香港上市公司華潤創業,主營“怡寶”牌系列飲用純凈水,目前銷售網絡遍及廣東、北京、上海、江蘇、四川、重慶、海南、湖南、江西、廣西、福建、香港、澳門及東南亞等省市地區。
AC尼爾森數據顯示,2012年,華潤怡寶在包裝水市場份額為8.5%,超過可口可樂的7.9%,排名第三。農夫山泉為21.8%,排名第二,僅次於排名第一佔22.6%的康師傅。華潤怡寶和農夫山泉均比2011年上升。
目前,農夫山泉和華潤怡寶仍各執一詞,有評論認為,表面看似産品質量之爭,背後暴露出的是飲用水標準“山頭林立”、彼此打架,地方標準更新緩慢、踏步不前的亂象。
業內人士認為,對消費者而言,現在最關心的是農夫山泉的水究竟合格與否、到底能不能喝。當前應當由監管部門抽查農夫山泉産品,公佈相關數據,以正視聽。同時,國標地標的指標差異也反映出我國飲用水市場缺乏統一的標準,不改變這一現狀,就難以從根本上杜絕再次出現類似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