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是宅急送的月結客戶,一直使用宅急送發貨。11月8日使用宅急送發貨,11號快遞員把包裹弄丟。之後一直不與我們聯絡告知包裹丟失,直至我發現,於是開始了一段求爺爺告奶奶的理賠之旅。
貨物價值9000元,我們可以出具貨物價值發票。不過當時我發快遞時只買了3000元的保險。當時我説了包裹情況後,有理賠人員和我聯絡。説我買的保險價值申明的地方看不清楚,之後便沒有了下文。我一直主動聯絡理賠,打了N個電話才聯絡到理賠人員。在我的一在“懇求”在終於等來了結果。只願意賠償一千元。我表示買了保險並且貨物價值9000元,可是宅急送不予理會。
並且,在我的一再追蹤下,宅急送居然還表示隨便我投訴,聯絡媒體!
你們把中國的執法機構和新聞媒體當什麼了?!!!我想,當時本人沒有突發高血壓真是多虧了他們一次又一次的有效打擊!夠有效的!!!您連中國執法機構和新聞媒體都不放在眼裏,您可真夠叉叉的(抱歉,本人真不知道用什麼形容合適)!這裡本人再次表示“敬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