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12.12.4 交寄一箱貨物重量7KG,順豐單號114199968124 空運發北京,當場付了運費106. 因為收件人是7號的國際航班,6號前一定要收到帶走的。 結果7號上午跟收件人通話才知道對方根本沒收到。查件發現貨物被從廣州運到深圳又運回廣州然後發陸運前往武漢中轉站。 我從未通知過順豐要更改運輸方式,順豐也是收的我的空運全款。而且我的快件裏沒有任何違禁品。 現在貨物被任意改發陸運,收件人7號下午就已經離開國內。造成我嚴重的損失。 順豐熱線客服人員淡淡説因為運力不足所以改發陸運。説2小時回復等了若干個2小時毫無消息,只能我一次次撥個他們詢問情況。客服居然回復我説 免費幫我把快件從北京運回廣州再退還我106的運費。 還特意強調免費2字!!可笑!我要求順豐儘快將貨物還給我,我自己搶時間花錢發國際快遞。但是順豐居然推諉説 貨到北京再退回來要北京分公司才能決定退回來的放肆,可能還是要走陸運。 任何一個有常識的人都知道這個是推諉的説法!!! 我現在已經急到上火,四處投訴無門,貨物還在順豐北京那裏,拖一天損失就更大,希望315的這個平臺能幫我找回公道,讓更多人知道順豐這些惡劣的服務。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