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在2012年11月18日韻達快遞公司承接本人快件進行運送。一直到2012年11月26日本人還沒有收到快件。與對方電話聯絡,委屈求全與快遞人員商量可以送到我家附近,進行自取。但是,在約定時間內,快遞人員比沒有與我聯絡,我主動打電話聯絡對方,被對方告知時間很晚,不送快遞。我與韻達快遞人員商量儘量3點之前送到訂單上的地址。結果韻達快遞人員卻説看情況,再説。
在2012年11月26日晚上21:35的時候,告訴我他現在在我單位給我送快遞,讓我趕緊去取。我家距離我單位3公里左右。我無法去取快件。快遞人員這時對我謾罵,騷擾。造成我嚴重的身體不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