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今年2月12號買了臺筆記本電腦3650元,在賣電腦那人引誘下選擇了分期,我以為分期還的錢也是一樣的,他也沒跟我説利息呀什麼的,本來錢夠,想留點用!就交了800元的首付辦理了捷信的分期付款,還12期,每期317元。我就給服務員説下個月我就把它付清要付多少利息,他説要三個月後打電話去捷信客服可以提前還款,説3個月就多100多塊錢的利息,當時沒考慮就簽了合同,現在我已經還了3期了,差不多還了1000塊錢了,今天我就打電話去捷信公司,説我還要還2900多,還説我分的12期,比高利貸還高,借了它2650元錢,3個月就要還3900多給它,3個月就是1000多的利息,後來繼續選擇分期還 又還了三個月,後來因為回老家沒能及時規定日期還錢,他們就一個電話一個電話打 ,我爸爸,媽媽 姐姐 同事,都接到過騷擾電話, 我就一氣之下沒在還錢,但是過了兩個多月後。他們又聯絡上我。還恐嚇我説不還要來找我。找不到我就去老家找我的家人,還要控告我欺詐。我現在要還吧 ,他們又説産生了更多的滯納金,我現在好後悔,我該怎麼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