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快捷速遞
投訴內容: 快捷速遞公司第一天,業務員收完件,填好單(單上有重量,價格)。第二天一早打電話説價格上漲,不是昨天的價格,由原來的價格8元首重,1.5元續重/KG,漲到首重15元,續重6元/KG.這樣的矛盾,造成貨物客戶延收(公司業務,客戶有限定時間的)。造成的損失誰來買單? 我們要求退回公司,還要收運費,還有沒有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