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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即時新聞發佈會通報,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提高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線標準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根據《意見》,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線標準由現行的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9600元(月均800元)以下提高到15600元(月均1300元)以下,增幅達62.5%,預計將新增2.35萬戶家庭可通過廉租住房解決住房困難問題。此次調整是廣州市繼2010年5月提高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線標準後的第二次調整。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副主任易松翠介紹,2007年底,廣州市通過實物配租、發放租賃補貼和租金核減三種方式實施廉租住房保障,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至今已累計對49285戶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實施廉租住房保障。2010年5月,廣州市對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線標準進行動態調整,將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由7680元以下提高到9600元以下。
對提高收入線標準後新增加的保障對象(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處於9600—15600元的家庭),廣州市主要通過發放補貼的方式助其租房解決住房困難。發放租賃補貼的標準按照現行規定中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6681—9600元的檔次標準計發。以一個三口之家無房戶為例,如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屬於9600—15600元的家庭,政府每月補貼金額為3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