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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天津8月4日專電(記者 毛振華)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發佈《關於在天津東疆保稅港區試行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政策的通知》,決定自今年7月1日起,在東疆保稅港區開展的融資租賃貨物出口,將正式試行退稅政策。
該政策是目前國家賦予東疆保稅港區的獨有政策,它將對東疆吸附更多的租賃企業落戶、拓寬融資租賃業務領域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
按照通知規定,對在東疆保稅港區註冊的融資租賃企業或金融租賃公司在東疆設立的項目子公司,以融資租賃方式租賃給境外承租人且租賃期限在5年(含)以上,並向天津境內口岸海關報關出口的貨物,試行增值稅、消費稅出口退稅政策。
融資租賃出口貨物的範圍包括飛機、飛機發動機、鐵道機車、鐵道客車車廂、船舶、海洋工程結構物及其他貨物。融資租賃貨物退稅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另行制定。
東疆保稅港區負責人表示,該項政策是繼國家賦予東疆實行國內租賃公司購買飛機租賃給國內航空公司使用按4%優惠稅率繳納增值稅、優先安排外債利用規模等政策後,在租賃領域給予的又一重要支持政策。
“為企業節省了成本,同時也拓展了其經營方式,加快了企業‘走出去’的步伐。”該負責人表示,政策中將飛機、船舶及鐵道機車等大型設備列入出口退稅範圍內,這有望進一步拓展東疆的融資租賃領域。
截至上半年,在東疆註冊的各類租賃公司已達到253家,其中單機公司192家,單船公司36家,累計完成租賃飛機74架、離岸船舶26艘、飛機發動機2臺,租賃總資産約43億美元,租賃公司數量及業務規模國內領先。
東疆保稅港區位於天津濱海新區,佔地面積10平方公里,是目前國內面積最大的保稅港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