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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日前從江蘇省財政廳獲悉,從今年起,江蘇將建立基礎養老金增長機制,根據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以及物價變動情況,逐年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
按照江蘇省委省政府確定的“民生幸福工程”中“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計劃”要求,從2012年1月1日起江蘇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70元,並提出從2012年起,根據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以及物價變動情況,逐年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確保居民收入實現七年倍增。目前,全省提高標準的基礎養老金已基本發放或補發到位。同時,為了減輕市縣財政負擔,省財政對2012年提高基礎養老金所增加的資金承擔50%。
近年來,江蘇省財政廳不斷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支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分別於2010年底、2011年底實現了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兩個全覆蓋。截至2011年底,全省各級財政當年投入補助資金94.2億元支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參保人數達到1692萬人,參保覆蓋率為99.3%;領取基礎養老金人數達到939萬人,適齡領取率為99.8%,年人均領取基礎養老金941元。(鄭鵬 蘇財社 孫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