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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清明節放假安排,4月2日、4月3日、4月4日放假3天。由於4月2日是星期一,可能一些企業因為生産原因,沒有辦法安排勞動者正常休假,既然無法享受到清明節的3天假日,那麼能得到多少加班費呢?記者按照標準計算了一下,如果您三天都不休息,單位又不安排補休,按正常勞動月薪三千元計算的話,這三天您應領到965.5元加班費。
算法如下:如果您4月4日加班,您所在的用人單位應該支付給您的加班工資不低於(3000 21.75) 3(元),如果您4月2日或4月3日加班,您所在用人單位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給您的加班工資應分別不低於(3000 21.75) 2(元),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個21.75是現在執行的計薪天數。那麼正常月薪3000元的勞動者,如果三天都在加班,單位又不安排補休的話,記者按照以上公式計算了一下,該勞動者應該領到的加班費是96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