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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國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總結表彰大會上的講話
溫家寶
(2012年10月12日)
同志們:
今天,我們召開總結表彰大會,全面總結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隆重表彰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和個人。我代表黨中央、國務院,向受到表彰的先進單位和個人表示熱烈祝賀!向辛勤工作在基層一線的廣大幹部職工表示誠摯的問候!希望受到表彰的單位和個人珍惜榮譽,戒驕戒躁,更加努力地工作。希望全國社會保障戰線的同志們以他們為榜樣,更好地履行職責,為健全城鄉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做出新貢獻。
社會保障是現代國家一項基本的社會經濟制度,是社會安定的重要保障,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社會保障工作。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們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在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方面邁出新步伐。我們建立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在新醫改中大幅度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繼續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大力推進基金省級統籌和養老保險跨地區轉移接續工作;養老保險基金規模不斷擴大,並有效實現保值增值;連續8年增加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在全國範圍內解決了關閉破産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參加醫保、老工傷待遇、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參加養老保險等一批歷史遺留問題。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讓越來越多的城鄉居民享受到實惠,使我們距離人人享有基本社會保障的目標越來越近。
實現“老有所養”是廣大人民群眾的熱切期盼,也是社會保障的重要目標。根據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做出的決策部署,近年來我們下大力氣建立城鄉社會養老保險制度。2009年下半年,國務院決定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2011年啟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今年上半年,國務院決定在全國所有縣級行政區全面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至此,我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基本建立。
基本實現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從2009年算起,到今年7月1日,我們僅用3年時間基本實現了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比原來預期的10年左右時間大大提前。這填補了農村居民和城鎮非就業居民養老保險長期以來的制度空白,人人享有養老保險成為現實。這是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重要里程碑。
城鄉居民參保人數不斷增加。截至今年9月底,全國城鄉居民兩項養老保險的參保人數達到4.49億人,加上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總計覆蓋人數超過7億人。我們已建立了世界上最大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
養老保險制度運行平穩。各級財政積極籌措資金,努力按時足額支付基礎養老金。3年來各級財政共撥付兩項養老保險補助資金超過1700億元。目前全國有1.24億城鄉居民領取基礎養老金。
社會保險經辦服務能力不斷提升。各地社會養老保險的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推進,經辦服務體系初步建立,信息化程度不斷提高,各項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
我們高興地看到,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工作推進順利、進展迅速、成績顯著,超出預期。這説明,中央建立這兩項制度的重大決策得民心、順民意、解民憂,得到了廣大農民和城鎮居民的衷心擁護,也得到了各方面的大力支持。3年來,在推進兩項制度試點工作中,我們堅持從國情出發,確定了“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基本指導方針。這既考慮了我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現實需要,也考慮了各級財政和城鄉居民的實際承受能力。實踐證明,這個指導方針是兩項保險制度得以順利推進的基本保障。我們堅持政府引導、自願參保的原則,引導和鼓勵廣大城鄉居民積極參保,各級財政加大投入,對居民參保繳費實施補貼,鼓勵多繳費、長繳費。政府的強力引導,有效地調動了群眾的參保積極性,大大加快了兩項保險制度全覆蓋的步伐。我們堅持試點先行,穩步推進。2009年下半年在全國部分縣市啟動新農保試點,2010年擴大試點面,2011年開展第3批試點,並部署了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通過積極穩妥的試點,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積累經驗。今年7月份開始在全國全面推開兩項保險制度,可以説是水到渠成。
基本實現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全覆蓋,把數億城鄉居民納入到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範圍,這是一個了不起的成就。但也必須認識到,在世界上人口最多的發展中國家,建立健全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真正實現全體人民“老有所養”目標,要走的路還很長,任務還很艱巨。當前,我國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保障水平偏低,保障基本生活的功能有限;政策體系和參保繳費激勵機制有待完善,中青年群體參保積極性不高;多種養老保險制度並行,制度之間銜接不暢;基層經辦服務能力總體不足,不能很好地滿足參保人員繳費、查詢、領取養老金等方面的需要;基金管理層次比較低,監管難度大,保值增值風險大。對這些問題,要加緊研究解決。我們要懷著對廣大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進一步提高認識、完善制度、改進工作,推動養老保險制度建設取得新進展。
要穩步提高保障水平。過去幾年,我們主要是致力於制度建設,努力填補城鄉養老保險制度空白。下一步,要更加注重提高保障水平。要繼續堅持政府引導和個人負擔並重。政府寧肯少上幾個項目,也要確保對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投入。要根據經濟發展、財政收入、物價變動等因素,建立科學合理的保障水平調整機制。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使廣大農民和城鎮居民真正認識到個人獲得養老保險的基本前提是參保並承擔繳費義務,鼓勵和支持群眾早繳費、多繳費、長繳費,增加個人賬戶積累,以保證將來得到更高水平的養老保障。同時,堅持多層次、多渠道解決養老問題。鼓勵和引導有條件的居民建立個人和家庭養老計劃,購買商業養老保險。弘揚中華民族優良傳統,發揮好家庭在經濟供養和情感慰藉等方面的作用,充分發揮社會慈善在養老保障方面的積極作用。
要繼續完善政策體系。要對制度運行狀況及時總結評估,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政策調整和創新。進一步完善參保激勵機制,真正做到多繳多補、長繳多得,調動農民和城鎮居民的參保積極性,不斷擴大覆蓋面,增加基金積累。研究解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之間的銜接整合問題,消除中青年群體的參保疑慮,吸引他們主動踴躍參保。堅持城鄉統籌,選擇合適的時機,研究出臺整合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政策。
要增強經辦服務能力。要適應農民和城鎮居民的特點,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務,切實做到“記錄一生、服務一生、保障一生”。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整合現有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險經辦管理資源,建立健全統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並通過購買服務等措施,增強基層經辦服務能力。各級財政要適當加大基層經辦能力建設投入,支持基層充實經辦力量,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提高社會保險信息化水平,健全信息網絡,大力推行社會保障“一卡通”。
要加強基金監督管理。社會保障基金是城鄉居民的“保命錢”,必須確保安全。要依法加強對基金的監督管理,任何人、任何機構都不得濫用、挪用基金。探索實行基金監管和運營的省級管理制度,成立新的機構或委託現有機構進行基金投資運營,努力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同志們,做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意義深遠,責任重大。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齊心協力,開拓進取,紮實工作,加快健全中國特色社會養老保險體系,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