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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嚴控“地溝油”回流餐桌,今後飯店剩飯剩菜的去向、用途有望定期向監管部門報告。國務院法制辦網站昨日公佈《餐飲業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稿規定,餐飲企業不得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單位或個人收運、處置。
意見稿規定,餐飲企業應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和餐廚廢棄物管理臺賬制度,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並定期向監管部門報告。餐飲企業應設置將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並做到日産日清。餐飲企業嚴禁亂倒餐廚廢棄物、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市政管網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嚴禁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單位或個人收運、處置。
意見稿規定,餐飲場所應距離暴露垃圾場等污染源25米以上,並應符合規劃等方面的要求。意見稿對餐飲企業的“生産過程”也提出了要求,明確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凈,動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産品原料應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對於餐飲企業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法律法規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商務主管部門可以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罰;沒有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其中有違法所得的,可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1萬元以下罰款,並予以公告。(記者張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