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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記者張義成、王偉紅 北京報道) 近日來自廣東深圳、東莞、中山,浙江台州、杭州,江蘇常州以及山東等地的數百家五金店業主集中反映,稱遭遇了不公正的“釣魚”打假,被廈門一新砂輪有限公司(下稱廈門一新公司)以侵犯商標專用權訴上法庭。五金店主們同時反映,在全國各地已經有幾百家五金店業主選擇與廈門一新公司通過調解了結官司,和解金額從幾千到幾萬元不等。據記者調查,廈門一新公司訴五金店侵犯商標權一案涉及到全國一千多家五金店業主。
一位五金店業主接到的訴狀顯示,他銷售了35元的産品,被索賠5萬元的經濟損失,加上一新公司購買該産品的35元、調檔費50元、公證費500元以及律師代理費3100元,總計53685元
五金店業主們所講述的經歷大同小異:先是有人來店裏購買“一比多”砂輪片(“一比多”商標為廈門一新公司所有),不久之後就接到法院傳票,要求賠償幾萬元,店主以為是詐騙,沒有理睬,詢問市場上的其他商戶,發現很多人也都接到了這樣的傳票,更以為是剛興起的一種詐騙方式,所以沒有放在心上。之後便接到自稱對方公司代理律師的電話,要求和解,和解金額略低於訴訟索要的金額。至此,有部分五金店業主選擇和解,部分選擇聘請律師,稱絕不會妥協。
原告廈門一新公司在訴狀中稱,“一比多”為其註冊商標,近年來發現其生産的“一比多”砂輪切割片在市場的銷售量大幅減少,調查後認為主要原因是不法廠商與商販為了獲得鉅額利潤,大量生産、銷售假冒的“一比多”砂輪切割片,導致市場上假冒偽劣商品充斥,故要求被告賠償損失。廈門一新公司採取的打假方式是帶兩名公證員,去五金店裏購買“一比多”砂輪切割片取證,將取證過程公證,鑒定所購産品為假冒偽劣産品之後提起訴訟,要求索賠。
面對這一看似合理而且也是合法的訴訟請求,五金店業主們卻異常憤怒。他們大呼冤枉,直稱被“釣魚”,有些五金店業主甚至認為這就是詐騙。
獲利不到幾元賠償1萬多 五金店業主認為是設計好的“釣魚”打假
廣東東莞的一名五金店業主盧女士對記者表示,她不僅此前此後從未售過該産品,而且廈門一新公司取證的過程有很明顯的“釣魚”性質。盧女士稱,她的五金店壓根就不賣切割片,“2011年,有人來店裏要買‘一比多’切片,我説沒有,他説那你到別人那裏找一下,後來我到其他店裏找了一些賣給他,收取金額15元。今年突然收到了法院傳票,要求賠償3萬,起初我以為是詐騙,沒有理睬。隔了幾天,有人打電話到店裏,自稱是一新公司代理律師,要求和解,金額降低到一萬三,我沒有答應。我説開玩笑,我賣了15塊錢的東西就要賠償一萬三,怎麼可能,這不是敲詐嗎?”
東莞石排小五金店業主告訴記者,“我在當地經營十幾年五金行業,從來沒有聽説過”一比多“這牌子,去年八九十月份的時候有好幾個人來找”一比多“切割片,十一月初便有廠商到店裏批銷”一比多“,於是我拿了一盒共25片代銷,價格是8毛5一片,當時並未付錢,對方説下個月再來銷貨拿錢,但以後再沒有來過。過了二十天左右,就有人來店裏買了十片”一比多“切割片,我一共收了10元。但今年5月,我就收到法庭傳票,要求3萬元賠償,後來還接到私了的電話,賠償金額降到一萬五。”
江蘇常州的五金店業主沈先生也表示,他的店主要經營管道,不賣切割片,也不知道這個産品,今年3月份有人上門買這個東西,店裏沒有,去其他店裏調了兩盒,當時也沒有記住這件事情,等收到法院傳票,看了訴狀才知道是“一比多”。
和盧女士、沈先生遭遇類似,很多五金店業主表示,他們之前從未聽説過“一比多”這個名字,在某一段時間,突然有人陸續上門找“一比多”,不久之後就有自稱廠商的人上門推銷該産品,過一段時間便有人上門購買,所賣的數量和金額在幾塊錢到幾十塊錢之間,然後就接到了法院的傳票。
公證員:取證過程很嚴謹 “釣魚”行為均被拒絕
記者通過電話採訪到一位參與購買“一比多”切割片進行取證的公證員,他表示整個取證過程很嚴謹,採用的方式有兩種,一是現場貨架上有售就直接購買,一是在店裏問有沒有“一比多”賣,只要是沒有的,一定不讓當事人要求店主去其他地方拿貨。“就算當事人説了要店主去別處拿貨,過後我都會告訴當事人,這不能算證據。”該公證員表示,在某地的一家店裏,店主説沒有該産品,當事人提出讓店主去其他地方拿貨,出來後,他明確表示這種取證不算。
“打假”遍及全國 涉及到一千多家五金店零售商
廈門一新公司的打假活動始於2008年,範圍遍及全國,據不完全統計,在其打假活動中被要求賠償的五金店零售商已經超過1千多家,其中杭州有1百多家小五金店業主被起訴,大部分已經選擇和解。東莞、深圳的五金店業主也有數百家,他們中有部分選擇了和解,還有部分業主試圖通過法律的途徑找一個合理的説法。據記者了解,東莞、深圳的部分五金店業主聘請了代理律師,他們的案件已于5月29日進行了第一次開庭審理,但法院沒有作出判決。在庭審中,原告律師由於證據不足提出延期開庭。
被告律師:打假無可厚非 但“惡意打假”會造成市場混亂
為東莞、深圳部分五金店業主代理的律師趙丹對記者表示:“類似案件,我們認為對方有維權權利,但是維權的方式不規範,這種方式首先是惡意的、不是正常的,從開始有很多人去推銷到後面公證取證是大規模的,整過程存在很多瑕疵。”
趙丹表示,“這種行為會對市場經濟造成一種混亂,因為如果是正常的銷售,對方可能十幾年五十年都沒有維權的收入大,對方採用這種方式是利用了法律的漏洞,很多商戶從來沒有接到過法院的傳票,他很緊張、很怕,也沒有法律意識,收到法院傳票後很多是以和解結案,和解的金額是遠遠高於利潤的,也是遠遠高於原告方損失的,所以説,這種方式已經有一點類似于産業化了,是商業性質的維權,而不是正常的侵權訴訟。正常情況下我受到侵害,去維權,你只要賠償我的損失就夠了,但是這個案件中的維權是有很大利潤空間的,所以導致這麼多人願意去做,這麼多的律師包括代理人,包括其他的一些環節願意去配合,就因為有利益鏈的存在。”(審核:王玉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