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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試點範圍將顯著擴大,效果有待觀察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工作,在7月25日向前跨進了“一大步”。當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將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範圍,由上海市分批擴大至北京、天津、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廣東和廈門、深圳10個省市。
力度如此之大,被視為我國結構性減稅重要舉措的“營改增”,推進前景看上去一片光明。而這般推進力度,或許來自多重因素的推動,比如經濟增速放緩的現實、日益強烈的減稅呼聲、上海試點的明顯成效等。
今年1月1日,醞釀多年的“營改增”在上海以部分行業率先開展的方式“破冰”。截至今年5月底,上海共有13.5萬戶企業納入營改增試點範圍。統計顯示,截至6月中旬,納入試點範圍的企業共減稅9.14億元,89.1%的企業在改革後稅負出現不同程度下降,其中對小規模納稅人的減稅幅度更達40%,上海市上半年營業稅總收入也同比下降12.6%。
上海試點的明顯成效極具鼓舞作用。“營改增”的推進前景,看上去一片坦途。但是,不是每個地方都是上海。
上海是城市經濟的典型。同時,它還具有自己的特殊性。一方面,2011年上海的第三産業比重已佔到GDP的六成以上,服務業稅收已佔全部稅收的近七成;另一方面,上海地方政府也有著針對自身的發展理念。上海把發展現代服務業作為“十二五”重點發展方向,營業稅無疑是一塊相當麻煩的“絆腳石”。有媒體報道,上海曾經因此而上報中央政府,寧肯暫時犧牲部分稅收收入,也要“自費開展此項試點”。
寧肯“自費開展”,這背後隱含著一種施政選擇。對於試點過程中稅負有所增加的行業,上海採取了“財政補貼”的辦法。截至5月中旬,上海市已對今年一季度累計稅負增加3萬元,即月平均稅負增加1萬元以上的試點企業,預撥財政扶持資金近4億元。
但是無論如何,財政補貼不是長久之計,依賴它只能使事情進一步複雜化。同時,上海的“營改增”部分還是全部由地方支配的——這在未來是絕不可能的。如果試點範圍和行業進一步擴大,而增值稅收入在中央與地方之間的比例仍舊不變,地方怎麼會有支持“營改增”的積極性?
營業稅是地方政府的第一大稅種,並且也是地方政府惟一主體稅種,當面臨徵稅範圍縮減甚至被增值稅取代時,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必然會減少。要求每一個地方政府都“忍受”財政收入減少的境況,積極支持“營改增”,在現實中的可能性恐怕要大打折扣。
試點省市,還可因為“洼地效應”而在短期內提升稅收總量,可當“營改增”在全國範圍鋪開,情況又會起新的變化——都是洼地,就沒有洼地了。
因此,根據試點省市的反饋情況,盡可能早地研究並作出制度性安排,協調好國稅和地稅的相互關係,應當是將“營改增”最終推進到底的第一個關鍵。
由於地方經濟的差異性,各地政府站在地方經濟發展的角度上考量時,未必能夠全部都選擇積極支持“營改增”——特別是在增值稅收入分配比例沒有變化的前提下。顯然,要真正有效地貫徹推進“營改增”,未來在中央與地方之間重新分切“營改增”所獲取的“超量”增值稅是核心問題。
而現在,試點範圍的擴大,可以更清晰地發現種種問題。這10個省市,有發達省份,有中等發達城市,有內陸,有沿海。因此,試驗才剛剛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