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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獲悉,廣東銀監局已經正式印發《關於進一步改進轄內銀行機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意見》(簡稱“《意見》”)到全省各家銀行,引導轄內銀行業進一步加強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這次廣東銀監出臺的16條落地措施與上海、深圳等地不同,並沒有統一規定小微貸款不良容忍度,只要求各家銀行報備,同時鼓勵省內銀行發放百萬以下小微企業貸款,進行“小額授信調查”。
記者昨日拿到的這份《意見》共有16條,前10條從服務佈局、創新服務産品、流程改造等方面,督促銀行機構加扶持小微企業發展力度;後6條則要求局系統各級部門要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問題調研、落實差異化監管政策等。
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6月末,廣東轄內(不含深圳)銀行業發放小微企業貸款餘額8341.88億元,上半年新增623.25億元,約佔全部新增貸款的20%,高於上年同期水平;同比增長16.12%,實現了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全部貸款平均增速目標。
銀行自行確定不良率容忍度並報備
對於不良率容忍度,當前上海和深圳都出臺了要求銀行不良率容忍提高到5%的政策。廣東銀監局表示,針對《中國銀監會關於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通知》提出的“商業銀行對小企業不良率容忍度實行差異化考核”,本次廣東銀監局《意見》要求銀行可自行制定不良容忍度。
同時,加大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相關指標的考核權重,從單純按“業務金額”考核向結合“業務筆數”雙重考核轉變,進一步完善問責機制,制定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免責條款,在盡職合規守法的前提下,適當減輕或免於追究小微企業信貸人員相關責任。
廣東銀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轄內法人銀行機構可以結合自身經營實際,確定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容忍度,並報屬地監管部門備案,其他銀行分支機構也要對本行不良率容忍度的制定情況進行報備。“這在給予銀行機構充分自主權的同時,也確保了國家監管政策的有效‘落地’。”
鼓勵銀行進行“小額授信調查”
此次廣東銀監16條還鼓勵銀行進行“小額授信調查”。《意見》指出,在銀企雙方客觀存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銀行機構可以“小額授信調查”為起點,通過初期業務合作,加強溝通了解,逐漸放大授信額度,助力企業從小發展、做強做大。
《意見》指出,各家銀行要加大對單戶授信總額500萬元(含)以下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並鼓勵發放單戶授信總額100萬元(含)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定價要按照小微企業信用等級合理劃分利率區間,貸款利率不能簡單地一浮到頂。
今年以來,受經濟下行影響,信貸風險成為關注的重點。“十六條”中,廣東銀監局要求銀行機構在企業出現經營困難時給予及時幫助,同時通過企業的發展壯大來培育自身的優質客戶群體,提高經營效益。
廣東銀監局表示,對小微企業貸款“兩個不低於”、信貸規模佔比等量化指標進行監測,各銀監分局會按季度形成匯總分析報告報送廣東銀監局。( 黃倩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