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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7月9日電 近日,電監會發佈《2011年度發電機組並網運行情況監管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這是我國首份專門針對發電機組運行情況的專項監管報告。《報告》顯示,地調發電企業並網不規範,用網費超收,地調並網運行差距大。
據悉,電監會首次組織對地市供電公司調度的發電機組並網運行情況進行抽查,發現地市供電公司在並網運行管理、合同簽訂與執行方面工作差距較大。
電監會抽檢結果顯示,地調發電企業並網不規範,特別是地方集體所屬或私營投資建設的中小機組並網手續不全。其中,山西、寧夏省區近半地調發電機組未取得許可證。大部分地(市)電力調度機構未根據並網調度協議以及相關管理規定、技術標準的要求,對風電、自備電廠等機組加強並網運行管理,普遍沒有建立電力調度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年度、月度發電及檢修計劃管理不到位,日常發電運行調度管理比較鬆散,涉網技術服務、專業管理指導不足。部分地、市電力公司未按照“兩個範本”的基本原則與發電企業簽訂合同和協議,合同要素不完整、條款不公平。
對此,國家電監會在《報告》中明確要求,應對照“兩個範本”規範簽訂購售電合同和並網調度協議,加強用網電量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發電企業用網電量執行大工業電度電價,向發電企業退還多收取的用網電費。
《報告》特別披露了部分電力調度機構對發電機組運行數據管理、發電廠並網運行管理不規範的問題。在今年抽查的12家省、區級電力調度機構中,半數電力調度機構存在對發電機組並網運行數據管理不規範的問題,隱瞞了發電機組非計劃停運數據,沒有反映電網實際運行情況,影響正常的發電機組並網運行管理秩序。其中,包括江西、新疆、廣西、山西、華北、寧夏等電力調度機構。
此外,還存在發電廠並網運行管理不規範問題。目前,全國除內蒙、江西等個別地方外,均已開展了發電廠並網運行管理工作,按規定進行考核和結算,但部分調度機構存在擅自更改並網考核標準、執行免考隨意性較強、推遲機組進入並網考核的時間、以及考核補償資金結算不及時等問題。江西、山西、新疆電力公司以及內蒙古電力公司均有此類問題存在。
國家電監會提出,有關電力調度機構應加強對發電機組並網運行數據的管理,查、補瞞報和漏報的發電機組非停等有關數據和補償費用,真實、準確反映電力系統實際運行情況。有關電力企業應按要求規範開展並網運行管理工作,明確考核標準,按時結算,涉及誤考核和漏考核的費用,進行多退少補。(中新網能源頻道)